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单位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国土资源部(已撤销)
-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20号
- 公布年份:2017.07.17
- 施行日期:2017.07.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单位的公告
(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2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部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对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资质(以下简称甲级资质)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检查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资质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有关要求。 检查对象
所有在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单位。 检查内容
核验甲级资质单位新设及延续申报资料原件。核实资质单位在业绩、人员、设备等方面是否符合甲级资质要求。检查资质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资质管理办法的行为。 检查形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被检查资质单位和检查专家,检查时间由部地质环境司提前告知。检查采取室内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资质单位相关材料,实地查看有关现场,力求全面掌握情况。检查过程中,检查专家填写资质检查记录表,被检查资质单位确认检查的公正性。 结果公开
检查结束后,我部将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联系单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
电话:010-66558322
2017年7月17日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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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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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类别 |
| 资质等级 |
| 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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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情况 | 申报材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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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资质条件满足情况 | 人员数量是否满足 |
| 工作是否满足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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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专业类别是否满足 |
| 仪器设备是否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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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开展业务情况 | 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补证手续 |
| 有无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地质灾害业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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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地质灾害业务行为 |
| 有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开展地质灾害业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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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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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及检查结论: | ||||||
被审查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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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