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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环办应急函[2016]1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全国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促进业务交流,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2016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环办人事函〔2016〕345号),我部决定举办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6年7月27日至8月2日(7月27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鹰角路2号)。
  三、参训人员
  各省(区、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地市级及以上)各4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人员2名。
  四、培训内容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解读,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和甘肃陇星锑业尾矿库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典型案例分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突发环境事件舆论引导与媒体沟通等。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参加培训单位于2016年7月1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统一报送本省(区、市)人员名单。
  (二)培训班不提供电脑,请参训人员自备。
  (三)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我部承担。暑期车票紧张,请提前预定。
  (四)培训班安排接送站,请与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联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应急办 范娟
  电话:(010)66556480
  (二)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中心 张晓菊、惠婕
  电话:(010)84630875、84665683
  13041163771、18612977087
  传真:(010)84653813
  电子邮箱:hbyjbm@126.com
  (三)国环北戴河环境技术交流中心 刘航
  电话:(0335)4041027
  13803387687
  附件: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8日

  附件
  2016年环境应急管理岗位培训班报名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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