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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批复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1987〕172号
公布年份:
1987.10.28
施行日期:
1987.10.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的批复
(国函〔1987〕172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关于临安西天目山自然保护区划拨土地的审查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将天目山林场国有山林地一万五千二百七十亩,划归天目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理。
国 务 院
一九八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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