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国家测绘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国测电发〔2013〕3号
- 公布年份:2013.07.19
- 施行日期:2013.07.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测电发[20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强降雨过程,安徽、湖北、四川等地持续遭受暴雨袭击,一些江河部分河段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雅安、都江堰等地先后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全国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减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8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灾害防范和监测预警、进一步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准备、突出抓好各项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全力做好灾害抢险和应急处置、严格落实抗灾救灾工作责任制。根据国务院部署,为切实做好汛期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切实做好应急测绘准备
各单位要增强防大汛抗大灾的准备,针对汛期本地区多发易发自然灾害的类型、时间和特点,超前部署,提前收集、整理重点防范地区的各类专题信息和测绘成果资料,有针对性地组织制作各种专题测绘产品,研发相关地理信息服务系统。积极参与联合会商,充分发挥测绘地理信息资源优势,配合灾害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利用无人机航摄、卫星遥感等测绘科技手段实施地理信息动态监测,为领导机关及有关部门判断灾情、决策部署提供准确、翔实的科学依据。 及时做好应急测绘服务
灾情发生后,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测绘保障预案,开通成果提供绿色通道,主动与抗洪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或地方政府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提供各类适用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并根据实际需要和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开展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实地勘测、数据处理、加工制作,快速出图与提供,为防汛减灾提供及时有效的应急测绘保障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网站向社会发布应急测绘成果目录及能够公开使用的测绘成果信息。 严格落实应急测绘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应急测绘保障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害防范工作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做好资料、装备、人员、资金、通信、后勤保障等各项部署,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任务逐级分解,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应急测绘保障情况请及时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3年7月19日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