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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团委,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山东省海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各有关院校,自然资源部、共青团中央、海军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海洋强国建设,引导社会公众学习海洋知识、增强海洋意识、建设生态文明,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工作部决定共同主办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保护海洋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竞赛时间
  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根据本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线上竞赛的组织发动,引导更多的大学生及社会公众参加竞赛活动,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比赛。要充分借助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竞赛宣传工作,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海洋、认识海洋,更好地利用海洋。
  联系人及电话:
  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蔡紫南 010-63881303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兰 彦 010-85212814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莫小亮 010-66960176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工作部
  承办单位: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海洋出版社有限公司、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二、竞赛主题
  保护海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本专科学生及社会公众。
  四、竞赛形式
  (一)大学生参赛形式
  通过个人网上答题、学校选拔、地区选拔和海军院校选拔四种途径参赛,选拔不少于40名优胜者参加总决赛。
  (二)社会公众参赛形式
  通过网上答题参赛,比赛期间每月开展1期答题抽奖活动。
  五、大学生组竞赛细则
  (一)初赛选拔
  时间:2020年6月8日-2020年8月31日
  1.个人网络参赛
  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以及“资源中国”“海洋中国”微信公众号竞赛答题页面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答题,前2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根据区域均衡性原则,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总决赛的名额不超过3名。
  2.学校组织参赛
  全国各高校可组织本校学生开展线上海洋知识竞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赛后向主办方提交《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名额申请表(高校)》,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申请表在竞赛专题网页下载。
  根据组织情况及报送顺序,综合确定前30名高校各推选1名选手进入总决赛。同一所高校只能在学校推荐参赛和地区推荐参赛中选择一种方式获得名额。
  3.地区组织参赛
  鼓励各地以省为单位组织本地高校学生开展线上海洋知识竞赛。赛后向主办方提交《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名额申请表(地区)》,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9月30日。申请表在竞赛专题网页下载。根据地区组织参赛情况给予名额参加全国总决赛。
  4.海军院校参赛
  全国海军院校由海军政治工作部统一组织参赛,选拔3名选手进入总决赛,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参赛名单。
  (二)全国总决赛
  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将于2020年12月底前在海南举行(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通过个人网络参赛、学校选拔参赛、地区选拔参赛、海军院校选拔参赛四种途径,共选拔不少于40名选手参加在海南举行的总决赛。总决赛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个大奖。获奖选手代表将参加2021年6月8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相关活动。竞赛获奖选手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六、社会公众组竞赛细则
  答题时间为2020年6月-11月,每月开展1期答题抽奖活动。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以及“资源中国”“海洋中国”微信公众号竞赛答题页面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答题。每月获奖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大奖3名:“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各1名,从大学生组竞赛一等奖选手中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鼓励奖若干名。
  2.组织奖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的规模、竞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等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组织参赛选手的数量及获奖名次等情况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政策
  1.“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位大奖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可参加南极、北极、大洋科考活动。
  2.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八、附则
  1.海洋知识竞赛相关材料可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网站“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下载。
  2.所有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有效,无法取得联系、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和奖励资格。
  4.为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竞赛事项及获奖名单均在竞赛网页向社会公布,主办方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参赛实际情况对竞赛时间和竞赛规则进行调整的权利,调整结果在竞赛网页公布。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gdzxshyzsjs@163.com
  联系人:
  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蔡紫南 010-63881303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兰 彦 010-85212814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莫小亮 010-6696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