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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告(卫通〔2010〕21号)--关于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卫生部通告
(卫通〔2010〕21号)


关于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 234-2010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以上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