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林规发〔2021〕122号)
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
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我们编制了《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