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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召开2016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的通知
(环办生态函[2016]13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2016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召开2016年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7月26日(25日12:00后报到),会期一天。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西直门宾馆(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72号)
  三、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十二五”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进展,研究部署“十三五”自然生态保护工作,推进2016年重点工作。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以及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同志、生态处(生态文明处)处长;
  (二)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人事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国际司负责同志;
  (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规划院、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负责同志。
  五、有关事项
  (一)会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代表自行往返;
  (三)请于2016年7月22日17:00前将会议回执(见附件)传真至我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 胡洲鹤
  电话:(010)66556744,13928098458
  传真:(010)66556306
  邮箱:stszhc@126.com
  附件:会议回执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7月19日

  附件
  会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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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请于7月25日12:00后报到。
  2.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tszh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