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法律法规数据库
登录
注册
法律法规
应急常用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应急救援法律法规
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应急救援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标亮
聚焦命中
查找:
检索
转第
条
下载
大
小
Word
PDF
纯文本
超文本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确定
法宝版
纯净版
确定
帮助?
邮件
微信
微博
QQ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构问题的函
制定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函〔1988〕27号
公布年份:
1988.06.07
施行日期:
1988.06.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构问题的函
(国办函〔1988〕27号)
国家科委:
国务院决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为副部级机构,享受国务院直属局待遇,不列入国务院机构序列,由国家科委归口管理。
特此函告。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八年六月七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