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2024年第37号—关于发布《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各局(其他)
-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2024年第37号
- 公布年份:2024.12.03
- 施行日期:2024.12.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告
(2024年第37号)
为准确识别存量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导致的安全隐患,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工作指引》,现予以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3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