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 发文字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
- 公布年份:2007.07.04
- 施行日期:2007.07.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部门工作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年第48号)
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意外事故,我局制定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现予以发布,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