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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农办渔〔2016〕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南海渔业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渔业应急能力和处突水平,我部定于7月下旬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举办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渔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渔业船舶水上事故统计;
  (三)渔业应急值班业务及渔业应急事件处置。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7日报到,7月28-29日培训。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颐和温泉建国饭店(海拉尔新区,规划九街财富新天地)。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有关业务的同志,并邀请沿海各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培训及座谈交流;
  (二)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中国远洋渔业协会、南海渔业中心负责有关业务的同志;
  (三)邀请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二司、统计司领导及有关专家授课。
  四、有关要求
  有关会务工作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渔业局负责。请各单位于7月8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联系人:孙千涵、徐丛政
  电话:010-59192982、59192997,59192994(传真)
  邮箱:yyjaqc@agri.gov***
  饭店联系人:苏经理
  电话:13624806673
  附件:1.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6月23日

  附件1
  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省份/单位

名额

备注

1

北京

1

 

2

天津

2

包括分管领导一人

3

河北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4

山西

1

 

5

内蒙古

2

 

6

辽宁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7

吉林

1

 

8

黑龙江

1

 

9

上海

2

包括分管领导一人

10

江苏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11

浙江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12

安徽

1

 

13

福建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14

江西

1

 

15

山东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16

河南

1

 

17

湖北

1

 

18

湖南

1

 

序号

省份/单位

名额

备注

19

广东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20

广西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21

海南

4

包括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各一人

22

重庆

1

 

23

四川

1

 

24

贵州

1

 

25

云南

1

 

26

西藏

1

 

27

陕西

1

 

28

甘肃

1

 

29

青海

1

 

30

宁夏

1

 

31

新疆

1

 

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33

中国渔业协会

1

 

34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2

 

35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

1

 

36

南海渔业中心

1

 

  附件2
  全国渔业安全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单 位

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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