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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习惯航道”一词含义的函 失效

         交通部关于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
        安全管理条例》中“习惯航道”一词含义的函
      (1988年2月6日 (88)交函水监字76号)


湖北省交通厅:
  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中“习惯航道”一词的含义依法解释如下:
  “习惯航道”是指船舶经常(包括季节性)通航的水域。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