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函〔2020〕23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山东省海洋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青岛市海洋发展局、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国家林草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部机关各司局,部管社会组织,有关新闻媒体:
2020年,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我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工作成效,各新闻单位尤其是中央主流媒体深入采访、积极报道,推出了系列高质量的新闻稿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部系统各单位围绕部中心工作和本单位主责主业,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宣传,展现了自然资源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和自然资源工作者的精神风貌。
为激励各新闻媒体和部系统各单位更加重视、支持并积极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经研究,部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好新闻”评选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推荐范围
(一)好新闻评选范围
2020年,在报刊、通讯社、电视台、电台、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各类平台首发的自然资源题材原创新闻作品(具体详见附件1)。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推荐范围
面向地方自然资源和海洋主管部门,国家林草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机关各司局,部管社会组织。参评单位为处级及以下的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参评个人为从事宣传工作的处级及以下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评选推荐条件
(一)好新闻申报条件
1.参选作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落实“四向四做”,践行“四力”要求。
2.参选作品应符合宪法和法律,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主题鲜明,内容真实,特色突出,制作精良,感染力强,富于创新,社会影响好,能够准确、充分展示自然资源领域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3.重视传播手段创新,鼓励媒体融合报道和应用新媒体传播。转载、链接作品不在申报之列。
4.对同一事件的同题材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5.参选作品应为申报单位原创,并在2020年度内首次刊发。
6.存在导向不当、社会影响不良、新闻要素不全,有事实性错误或事实交代不清、文不对题、表述有歧义(被采访对象口述和引用原文的除外)等情况的作品,不得推荐。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推荐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单位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重大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好用好各类宣传阵地,加强本单位宣传队伍建设,积极支持配合部内外媒体的采访报道和宣传单位的各项活动,在重大宣传活动中无缺位现象,无重大负面舆情或舆情应对处置得当。
3.贯彻落实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部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积极开展自然资源主题日等各类宣传活动,宣传效果良好。
(三)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个人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宣传纪律。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尽职守,甘于奉献,创新开展自然资源宣传工作。
3.遵守部宣传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做好部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相关宣传工作,敢于担当,认真负责,宣传工作业绩突出。 奖项设置
(一)好新闻(实际数量视作品征集情况而定)
设置特别奖5-10件,优秀奖20件,贡献奖30件,原则上按照网络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及摄影作品类开展评选。
(二)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宣传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25家,工作业绩突出个人35名。 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推荐报送。
(二)报送工作截止后,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评选结果报部领导审定。
(三)以自然资源部名义印发通知,评选结果在部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和自然资源报公布。 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媒体记者和宣传战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数量统一报送。每家单位最多推荐新闻作品3件,最多推荐参评单位1-2家、参评个人1-2名,林草局、地调局、部属宣传单位可各推荐3个名额。
(三)本次评选报送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称及推荐表名称统一按照“报送单位+作品标题/推荐单位名称/推荐个人姓名”格式命名。
(四)报送好新闻评选的,参评作品全部文字材料请编辑在一个Word文件(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中,同时在邮件中另附参评作品发表时的完整报纸版面(PDF格式,文件名为作品标题),网络作品需提供作品链接,摄影及影视作品需附作品原件。
请各单位于1月31日前将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及电话:办公厅 张海勇 010-66558112
宣教中心 王瑜婷 010-63881660
邮 箱:651581567@qq.com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9日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
1. 自然资源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
2. 参评单位推荐表
3. 参评个人推荐表
附件1
自然资源好新闻参评作品申报表
单位:
作品标题 | |||||||
作 者 | |||||||
刊播单位 | 刊播日期 | ||||||
刊播版面(名称和版次) | 作品类别 | ||||||
作 品 简 介 | |||||||
社 会 效 果 | 请在此栏内填报作品刊播后的社会影响,转载、引用情况以及媒体融合报道情况、应用新媒体情况。 | ||||||
推 荐 理 由 | 在此栏内填报评语及推荐理由。由报送单位(或所在部门)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签名: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联系人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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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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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可从自然资源部官网下载。 |
注:参评作品分类及具体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分为网络作品类、文字作品类、广播电视作品类及摄影作品类四类。 各类作品评选标准
1.网络作品类(4个子项):
(1)消息、评论:应为新闻网站或新媒体首发的原创新闻和评论,评论要具有鲜明的网络特色。具体要求同文字作品类。
(2)访谈: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谈话内容与节目定位、播出时段相适应;语言简洁生动、流畅准确。
(3)专题:用图片、文字、音视频、Flash等多媒体手段和多种新闻体裁,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新闻事件或同一新闻主题的作品,要求主题得当,特色鲜明,页面结构清晰、逻辑分明、布局合理,页面设计新颖美观。
(4)新媒体:不设具体项目,不限体裁、报道形式,要求原创作品,内容丰富,新闻性强、即时性强、交互性强,传播效果好,注重阅读量、转发量等相关数据。
网络作品类主创人员,署策划人员和主要责任编辑等主创人员姓名,超过6人的署集体创作。
2.文字作品类(4个子项):
(1)消息类:要求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类: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有新意,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述精辟有力。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3)通讯与深度报道类: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评议、刻画到位,感染力强。作者(主创人员)超过3人按“集体”申报。
(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要求题材重大,主题鲜明,结构完整,报道全面,新闻性强,有思想深度,有社会影响,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新闻事件等开展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参评该项目的作品,其单件作品不得少于3篇。刊播时间跨年度的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按作品结束时的刊播年度申报。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3.广播电视作品类(6个子项):
(1)消息:要求同文字作品类。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5人按“集体”申报。
(2)评论:要求同文字作品类。作者(主创人员)要求同上。
(3)系列报道:要求同文字作品类。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4)现场直播:要求与重大新闻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同步采集现场信号并播出,主题重大,策划周密,能够全面迅速准确地采集与传播新闻现场的重要信息。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9人、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10人,按“集体”申报。
(5)访谈节目:要求同网络作品类。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
(6)专题节目:要求主题突出,导播调度合理,音质画面清晰。广播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6人按“集体”申报;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7人按“集体”申报;时长超过30分钟的电视作品,作者(主创人员)超过8人按“集体”申报。
广播电视作品类主创人员,署主编、编导、主持人姓名。
4.摄影作品类:报刊、通讯社和新闻网站首发的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单幅作品只能申报1名作者(主创人员);组照及航拍作者(主创人员)超过2人按“集体”申报。
附件2
参评单位推荐表
推荐单位:
被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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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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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绩 | (限1000字以内,可另附) | |||
单位 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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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参评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被推荐人 姓名 |
| 性别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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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部门 |
| 职务职级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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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工作 事迹 | (限1000字以内,可另附) | |||||
单位 意见 (盖章) |
年 月 日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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