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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鹿寨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7·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695154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鹿寨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7·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的通知


江政发〔2024〕19号




各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2024年7月5日12时20分许,鹿寨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在柳江区拉堡镇柳堡路1-1号蔗渣仓检修仓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受伤。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条令)的有关规定,为查明事故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柳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鹿寨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7·5”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联合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调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方婉香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韦光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覃南翔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覃建苗  拉堡镇副镇长


韦志刚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舒  立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永钊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覃金选  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干警


柳成琼  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韦  华  区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


阳成亮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与基金监督股工作人员


二、调查组的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调查组自行解散。


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