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1049932
- 制定机关: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3.06.04
- 实施日期:2013.06.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关于印发《南宁市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横县、武鸣县农机局:
现将《南宁市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执行。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3年6月4日
2013年6月4日
南宁市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推动南宁市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发展进程,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冬季农业开发,促进农民钱粮双增的重大战略措施,提高马铃薯规模化生产程度,加快土地流转经营,实现马铃薯生产产业化、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实、做好项目建设以及项目资金配套安排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马铃薯生产机械化为目标,以突破马铃薯生产机械化为重点,通过建立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区,探索符合马铃薯生产机械化发展的有效途径,使农艺与农机协调发展,全面提高马铃薯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作要求
实施推广示范项目工作季节性强,必须做到不误农时、抢抓季节,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项目县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二)项目县及时制定和报送项目实施方案;
(三)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开展对比试验、测产验收;
(四)在种植和收获季节,提前召集本县及周边县区种植大户代表召开现场演示培训会;
(五)及时将项目文件、发票收据、照片、宣传培训等资料收集建档;
(六)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方向、金额等项目内容;
(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实施地点:横县、武鸣县 实施内容
(一)在横县、武鸣县分别建设一个“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示范基地”,连片面积达100亩,开展马铃薯机械化种植和收获的作业示范;
(二)开展马铃薯生产关键机械化技术试验研究,收集有关试验数据,逐步健全符合我市生产要求的马铃薯种植和收获机械化技术体系,试验方案由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站制定,项目县负责实施;
(三)多部门合作,农机农艺融合,以市局名义召开现场演示会,广泛宣传马铃薯种植机和收获机等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进当地马铃薯生产机械化的发展;两县分别召开演示培训会,培训人员500人以上,印发宣传资料1000份以上。每期参加演示培训人数由市局下任务到县区,培训费用由项目实施县从项目经费开支。 实施时间安排
(一)2013年8月-11月
1.完成示范区选点;
2.确定马铃薯机械化专业合作服务组织;
3.组织示范区马铃薯种植机械化作业;
4.项目县开展对比试验;
5.召开种植演示培训现场会;
6.开展对比试验工作。
(二)2014年1月-2月
1.完成示范区施肥、植保等机械化作业、示范推广应用等工作;
2.完成对比试验生长情况测定工作。
(三)2014年3月-4月
1.召开收获演示培训现场会;
2.组织示范区马铃薯收获机械化作业
3.组织对比试验测产验收,完成项目工作总结。 项目经费安排和使用
项目资金15万元,使用安排如下:
(一)横县项目经费安排8万元
1.对比试验经费:3.5万元;
2.种植演示和收获演示工作经费3.5万元(举办2场种植、收获推广演示会,观摩群众300人次);
3.项目验收经费:1万元。
(二)武鸣县项目经费安排7万元
1.对比试验经费:3.5万元;
2.种植演示和收获演示工作经费2.5万元(举办2场种植、收获推广演示会,观摩群众200人次);
3.项目验收经费:1万元。 组织机构
(一)南宁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
组 长:费志敏
副组长:顾安家 甘日云
成 员:杨德恩 黄严 黄其敏 吴 汉
(二)南宁市项目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黄严
副组长:韦承坤、韦承恩、罗永珍
成 员:莫清贵、韦小铭、梁欣锐(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