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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水利局关于东兴市长湖路二期工程K1+275涵洞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86488 

东兴市水利局关于东兴市长湖路二期工程K1+275涵洞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东水办[2018]7号


东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由广西桂怡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东兴市长湖路二期工程K1+275涵洞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收悉。2018年5月5日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的介绍,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关于编制内容和主要成果的汇报,并进行了质询和讨论。现根据专家组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位置

  本工程位于东兴市长湖路二期工程桩号K1+275位置,涵洞位置为冲悯水库泄洪道下游1.5公里的冲悯沟。

  二、工程建设方案

  基本同意本次评价的涵洞设计方案。长湖路二期工程K1+275涵洞,采用钢筋砼双孔方形曲线涵洞,其中第1孔净空为8m×7m(宽×高),弯曲半径120m,涵中心线长146m,进口底高程为10.27m,出口底高程为8.69m,坡度为1.08%,进口涵顶高程为18.29m,出口涵顶高程为16.69m;第2孔净空为6m×5m(宽×高),弯曲半径125m,涵中心线长139m,进口底高程为14.143m,出口底高程为13.19m,坡度为0.69%,进口涵顶高程为19.64m,出口涵顶高程为18.69m。涵身进出口均有八字型进水口,涵洞上部填土至路面高程,路面高程33m,填土边坡坡比为1:1.5。

  三、防洪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标准》(GB50201-2014),基本同意本工程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满足防洪要求。

  (二)《报告》编制基本规范,编制依据充分,基本同意防洪评价中的水文分析计算及成果。拟建涵洞工程对河流产生的雍水高度较大,对行洪产生一定的影响。涵洞的修建改变天然河道,工程前后附近水域总体流态产生一定的变化,流态变化主要集中在涵洞的进出口,涵洞进出口位置水流流速增大,岸边水流局部减小。基本同意防洪评价中冲刷淤积分析计算成果。

  (三)基本同意《报告》的防洪综合评价。

  (四)下阶段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涵洞设计,尽量减小工程对河道行洪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对场地的影响及管理进一步完善:

  1.本工程位于东兴市区,工程的建设要协调好与城区防洪规划的关系,应符合城市建设整体规划。

  2.建设单位须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施工期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汛抢险的影响,如果桥梁施工跨汛期,建设单位要编制工程施工期度汛方案报当地防汛部门备案。

  3.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施工场地的弃土、废料应及时清运,不得堆入河中或弃置河岸或滩地上。工程建设中要加强临时防护设施,工程竣工后应及立即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恢复河道现状,并服从河道管理及防汛安全管理,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认真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第三方的涉河权益关系,防止产生水事纠纷。工程建设及管理上,涉河范围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确保通行安全。

  5、工程施工期间及今后运行中,业主单位应加强对桥梁两岸及其他建筑物稳定性的监测。

  6、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及以后运行维护中,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其他各项建议与措施。

  

东兴市水利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