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化肥生产中硫酸生产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2.85074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 发文字号:桂价格字〔2000〕390号
- 公布年份:2000.10.27
- 实施日期:2000.11.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化肥
生产中硫酸生产用电价格问题的通知
(桂价格字[2000]390号 二000年十月二十七日)
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广西鹿寨化肥总厂磷铵工程为国家计委批准建设的大型化肥项目。硫酸属于化肥磷铵生产线上的一个中间环节。经研究决定,该厂硫酸生产用电部分按大工业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执行。以上规定从二000年十一月一日抄见电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