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839902
- 制定机关: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北建施〔2021〕684号
- 公布年份:2021.12.31
- 实施日期:2021.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北建施〔2021〕684号)
市各有关单位:
2022年元旦、春节双节将至。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统筹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编号:20212555)、《北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北安委办〔2021〕50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快乐、祥和、平安的佳节。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确保在建工程节前停工、期间管理、节后复工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排除隐患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节前结合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冬春火灾防控、预防一氧化碳中毒排查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对要害部位、薄弱环节以及深基坑开挖、起重机械安装或拆卸、高大模板浇注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加强对职工冬季施工安全用电教育,确保作业区、生活区用电规范,保证各类电气设备安装正确、保护措施到位,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制度,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强化落实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单位要把工程款支付和农民工工资发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及时掌握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思想动态,正确对待农民工正当合法的诉求,认真做好农民工返乡旅程安排和思想稳定等工作。 切实做好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我区已出现本地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需密切关注本地疾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要求,坚决堵漏洞、补短板,加强建筑用工返桂来桂人员管理,切实筑牢建设项目疫情防线。加快推进无接种禁忌人员新冠肺炎病毒疫苗“应种尽种”,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应急工作
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安全值班、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值班。项目停工放假前要将值班人员名单报市质监站办公室存档。节日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值班纪律,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迅速上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巡查。加强门卫管理,悬挂警示牌,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意外。 扎实开展节后复工有关工作
节后复工前,各项目部要严格做好复工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节后复工程序,把握好复工条件。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节日期间人员流动情况排查登记,严格落实返岗前的体温检查,有发烧、感冒、咳嗽症状的一律送医就诊。做好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建筑起重机械全面检查;全面落实好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对民工要认真开展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的一律不得上岗,相关工作全面落实完成。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组成检查组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并经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市质监站项目监督员复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我局在节日期间将针对辖区内部分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组织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现场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且隐患较大的、停复工流程不到位的、作业人员没有安全教育培训的,将责令立即整改,存在问题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经办科室:质安科 联系电话:2032291)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