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应急规范性文件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611994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万教字〔2022〕2号


各镇中心校、学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万秀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现将《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修定本单位上述的两份方案,请于2月7日前交区教育局基教办备案。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8日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有效、及时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导和应对疫情处置工作,防止疫情在校园内暴发流行,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科学规范、依法处置,把握主动、正确引导。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2021.8)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 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桂教体卫艺〔2020〕8号)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秀区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教育局机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

四、建立联防联控机制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在梧州市万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万秀区学校疫情防控组(另文印发)。学校疫情防控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疫情防控小组、交通和安全保障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宣传小组、教育教学小组、督查小组7个专项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万秀区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到学校指导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万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请示报告。学校疫情防控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承担日常工作。

万秀区教育局、各镇中心校和各学校应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机制,逐级落实责任报告人,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加强沟通联系,开展联防联控,并取得专业支持。

五、应急响应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疫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对应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随着疫情变化,学校疫情防控组和学校将根据各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调整响应级别,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

(一)Ⅰ级响应:本市或本城区、学校出现本土病例

按照梧州市应急预案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教育系统启动Ⅰ级相应,分别按校园内无本土病例和有本土病例开展以下工作:

第一种情况:校园内无本土病例

1.全区学生停课(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发出停课通知,要求全体师生居家隔离。寄宿制学校暂时不能回家的学生、教师由学校安排隔离宿舍,并派出专人落实管理。

2.加强健康监测(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落实人员对每个班、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每天的健康监测,有人员出现疑似新冠症状,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组,在其指导下开展病情跟踪工作。

3.加强校园防控(责任指导:交通和安全保障小组)

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规划分隔好隔离区、防控区;校门口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对因工作进出校园的人员落实严格核查、登记;校园内落实视频监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场所按照卫生、消毒的规定,落实环境、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留校的学生不得随意离开隔离场所;供餐的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

4.开展线上教学(责任指导:教育教学小组)

学校组织教师备课,采取直播、录播、转播等形式进行学科教学活动;布置适量的作业,及时给与指导和批改;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对学生、家长的心理疏导。

5.配合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发出通知,告知学生、家长应主动配合在各个社区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留校的学生由专人带到社区指定的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与本校师生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6.及时报送信息,关注舆情(责任指导:综合协调小组、宣传小组)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校长电话畅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疫情解除。各个工作小组关注舆情,及时研判,作出响应,并把相关情况按照报送时限报告区防控办。

7.做好物资储备(责任指导:物资保障小组)

学校按照一个月储备足够的常规防控物资,按照留校学生、教师及坚守岗位的人员数准备至少每人两套的紧急防护装备。物资在使用后及时补充。

8.严格审批复学(责任指导:综合协调小组)

在疫情结束后,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建议,区防控办的批准后复学。复学前,学校进行彻底全面的消杀;师生复学前在本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合格者才能恢复上学;学校实行严格的进校制度,学生错峰上下学。

9.加强督查整改(责任指导:督查小组)

学校疫情防控组派出人员对全区学校的本级别响应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准备。各学校根据各级督查反馈的情况迅速落实整改。

第二种情况:校园内有本土病例

1.配合市疾控中心落实对本土病例的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等相关工作。

2.其余师生按以上“校园内无本土病例”的1-9项开展工作。  

(二)Ⅱ级响应:校园出现密切接触者

按照梧州市应急预案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教育系统启动Ⅱ级响应,开展以下工作:

1.报告并管控密切接触者(责任指导:综合协调小组、疫情防控小组、交通和安全保障小组)

在校内排查发现密切接触者,迅速报告区防控办、区疾控中心、区学校疫情防控组办公室、市疾控中心。让密切接触者戴好医用外科口罩,与他人间隔1米以上,带到隔离室等候,等候期间做好初步的近期行程询问,通知家属。其所在班级或办公室的人员马上带好口罩,暂时撤离到其他处室,保持间隔1米的距离,班级或办公室马上进行消毒,其他人员暂时不到室外活动。在防控办安排人员、车辆来接密切接触者时,安排好转移路线和交接人员,主动告知询问情况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对其所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2.开展初步排查(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此校对全校师生进行初步调查,确定次密切接触者、重点防控的班级和人群,实行相应的措施。如果调查中涉及其他学校或单位的,即报学校疫情防控组及区防控办,相关学校及单位采取相应的响应。

3.分类采取停课或限制活动的措施。(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1)此校在市疾控发出建议书后采取停课措施。不需实施集中隔离的走读生由家长带回家实施居家隔离,寄宿制学校暂时不能回家的学生、教师由学校安排宿舍,并派出专人落实管理。

(2)区内其他学校如出现次密切接触者按Ⅲ级响应执行;无次密切接触者按日常防控执行,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

4.此校按以上“校园内无本土病例”的2-9项开展工作。

(三)Ⅲ级响应:学校出现次密接接触者(学生、教职工的同住家属是密切接触者)

按照梧州市应急预案配合开展相关工作。教育系统启动Ⅲ级响应,开展以下工作:

1.报告并管控次密切接触者(责任指导:综合协调小组、疫情防控小组、交通和安全保障小组)

按Ⅱ级响应的第一点执行。

2.开展初步排查(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在市疾控中心的指导下,此校对全校师生进行初步调查,确定应重点防控的班级和人群,实行相应的措施。如果调查中涉及其他学校或单位的,即报学校疫情防控组及区防控办,相关学校及单位采取相应的响应。

3.分类采取部分班级停课和限制活动的措施(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1)此校对重点防控的班级和人群实行停课措施。不需实施集中隔离的走读生由家长带回家实施居家隔离,寄宿制学校暂时不能回家的学生、教师由学校安排宿舍,并派出专人落实管理。

(2)此校对其他班级的学生限制活动,暂停各个功能室上课和举行大型聚集性活动,学生戴口罩参加教育教学活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

(3)区内按日常防控执行,暂停大型聚集性活动。

4.加强健康监测(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落实人员对每个班、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每天的健康监测,有人员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督促其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组,在其指导下开展病情跟踪工作。

5.加强校园防控(责任指导:交通和安全保障小组)

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不开展任何活动;规划分隔好隔离区、防控区;校门口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对因工作进出校园的人员落实严格核查、登记;校园内落实视频监控,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工作场所按照卫生、消毒的规定,落实环境、物品的清洁、消毒工作;留校的学生不得随意离开隔离场所;供餐的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卫生的相关要求。

6.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教学(责任指导:教育教学小组)

对停课的班级学校组织教师备课,采取直播、录播、转播等形式进行学科教学活动;布置适量的作业,及时给与指导和批改;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对学生、家长的心理疏导。线下教学不安排人员流动、聚集的活动。

7.配合核酸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发出通知,告知学生、家长、教职员工应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留校的学生由专人带到社区指定的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上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与本校师生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8.及时报送信息,关注舆情。(责任指导:综合协调小组、宣传小组)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电话、校长电话畅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直至疫情解除。各个工作小组关注舆情,及时研判,作出响应,并把相关情况按照报送时限报告区防控办。

9.做好物资储备(责任指导:物资保障小组)

学校按照一个月储备足够的常规防控物资,包括满足重点工作人员需求的紧急防护装备。物资在使用后及时补充。

10.严格审批复学(责任指导:综合协调小组)

在疫情结束后,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建议,区防控办的批准后复学。复学前,学校进行彻底全面的消杀;停课班级的师生复学前在本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合格者才能恢复上学;学校实行严格的进校制度,学生错峰上下学。

11.加强督查整改(责任指导:督查小组)

学校疫情防控组派出人员对全区学校的本级别响应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的准备。各学校根据各级督查反馈的情况迅速落实整改。

(四)Ⅳ级响应:学校出现发热病例报告或出现聚集性发热病例报告。

1.出现在校发热报告病例(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应及时隔离病例,展开学校级别的流调,调查病例之前的去向、行程码情况、家人情况等,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断,做核酸测试,做好病例跟踪管理。经排查为常见传染病的,按常见传染病的防控流程进行防控管理;为新冠病毒性肺炎的启动Ⅰ级响应。

2.出现在家发热报告病例(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展开学校级别的流调,调查病例之前的去向、行程码情况、家人情况等,督促家长及时带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断,做核酸测试,做好病例跟踪管理。经排查为常见传染病的,按常见传染病的防控流程进行防控管理;为新冠病毒性肺炎的启动Ⅰ级响应。

3.出现聚集性发热病例报告(责任指导:疫情防控小组)

学校应及时隔离病例,展开学校级别的流调,调查病例之前的去向、行程码情况、家人情况等,通知家长带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断,做核酸测试,做好病例跟踪管理。及时按传染病上报流程进行电话、书面上报。经排查为常见传染病的,按常见传染病的防控流程进行防控管理。各镇中心校和各学校原则上不举办大型集体活动,加强师生员工身体情况监测。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中心校要履行对主管、领导责任,学校要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带领党员干部教师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案、一校一策”,细化工作要求,落实岗位职责,防止因延迟开学出现松懈情绪。

(二)信息保障

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各镇中心校和各学校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三)物资保障

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物资保障小组要及时联系防控物资采购点,指导各学校筹备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疫情防控所需。各学校要设置独立的隔离室。寄宿制学校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学生进行留校医学观察的预案和准备工作。配备红外体温测量仪或体温计、洗手液、消毒液、应急药品、口罩等各类防护用品。

(四)资金保障

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启动各级响应所需的专项经费,指导各学校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用于疫情防控。

(五)人员保障

依靠市卫健局、区卫健局,加强对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及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调配工作人员。

七、善后与恢复

疫情解除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区学校防控工作小组、各镇中心校和各学校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疫情住院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健部门、医疗机构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上班。要及时总结疫情与应急处置经验教训,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八、责任追究

各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暴发、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

(二)未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或已建立制度但未落实到位的。

(三)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迟报、漏报、瞒报或授意他人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

(四)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后,不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调查或者妨碍和拒绝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

(五)对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时间进行整改的。

(六)其他失职行为直接导致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的。

九、附则

本预案由万秀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组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按照各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落实防控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各镇中心校和各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任务,切实做好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作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成立本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责任制度,明确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镇中心校和各学校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和联络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和常规工作有序推进、落实落细。

2.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学校应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制定并动态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包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健康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制度和免疫预防接种(含新冠病毒疫苗)查验制度等。

(二)建立和完善联防联控机制。

1.建立和完善教育与多个部门联动机制。配合区防控办,联合卫生、公安、交通、工信等部门,共同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人员排查、疫情监控等工作,明确市疾控中心、属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院、区卫健局、区教育局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并上墙,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2.建立防控工作家校联系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机制,逐级落实责任报告人,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同时,根据《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版)》主动接受和配合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社区的调查、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措施

(一)开学前准备措施。

1.做好开学准备。学校根据国内外疫情风险等级和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提前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开学前连续14天的健康状况、假期行踪(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组织师生员工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表,内容包括:师生员工返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状况、假期期间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高危人员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开学前逐一进行核验【详见附表1】。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严禁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师生返校。不能通知在疫情重点地区、尚未返梧的师生回梧。

2.明确职责分工。学校应按照当地疫情形势和防控规定,调整、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等传染病防控“两案九制”的各项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在开学前对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员工进行各项方案和预案专题培训。

3.加强应急演练。学校根据疫情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完善学校应急预案,健全防范和处理机制,做到“点对点”“人对人”。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多场景、实操性应急演练,发现和解决细节性、关键性问题,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各环节快速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4.加强排查,严防严控。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属地对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校或其他特殊情况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对来自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省份的返梧师生、师生家属、同住亲属,师生返校前须提供返桂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建议所有返梧人员回到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境外师生员工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政策要求接受管理。

5.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学校要利用新媒体、微信、网络课程以及宣传横幅、专栏、墙报等形式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发布或转发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最新防控要求,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引导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不到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广西、不出市、不出县(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应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备,积极配合落实健康管理规定。民办学校要规范疫情防控宣传,不得转化为招生宣传、违规宣传。

6.做好回校上课安全指导。发放告家长书,告知家长疫情防控期间上学家庭需配合的相关事项。提醒学生回校自备一个口罩,以备突发事件时使用。做好健康监测,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若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7.做好防控物资保障。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注意物品的有效期。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在校门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和健康观察室,为入校时出现疑似症状的人员提供临时处置场所。

8.疫苗接种落实“应接尽接”。学校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做好适龄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加大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力度,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引导,稳妥有序推进,除有接种禁忌症外,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疫苗接种服务工作。

9.加强校园环境清洁与消毒。开学前对校园室内外环境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垃圾清理,提前做好教室、实验室、食堂、宿舍、体育运动场所、图书馆、卫生室(保健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彻底清洁和通风换气;幼儿园还要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加强邮件预防性消毒,合理设置快递接收点。

10.保障饮食饮水安全。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彻底检查、清洁消毒,饮水设备设施应取得行业检测、监测合格资质、确保饮用水安全。及时更换已经损坏或陈旧的设备,检查食堂食品原材料有无过期变质,发现有问题的食品原料要立即销毁,不购买冷链食品。开学前对食堂员工进行一次全面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11.规范校园管理。值班人员及门卫佩戴口罩到岗履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进出校园人员的核查工作。校内有职工宿舍的,学校要统一进出通道,进行居住人员排查登记【登记表可参照附表2】,进出校园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登记表可参照附表3】。如有从疫区归来或有发烧等症状的及时报告社区;张贴相关告示,发放告住户书,谢绝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暂停学校的各类项目建设。

(二)开学后工作措施。

12.入校排查登记。落实专人管理,来访人员严格执行佩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广西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等措施,严格登记来访人员【登记表可参照附表4】。如发现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马上启动应急预案。

13.加强校园管理。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活动。学校门口要设置引导线、“一米线”,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做好人群疏导分流,避免人流拥挤,统一进出通道,预留应急通道。师生员工进校门需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并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14.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健康管理。按照“两案九制”中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关于开展核酸筛查主动监测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2〕3号),必要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对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提前造册【见附件5登记表】。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落实晨午检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建立“一人一台账”,重点监测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秋冬季常见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对曾经患传染性疾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

15.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污物等,校园垃圾“日产日清”,校园公共卫生间、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教室、图书室、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室内体育馆等室内场所保持空气流通,增加对重点场所地面和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如有聚集性传染病疫情,应加强每天2次的日常预防性消毒。

16.加强校园活动管理。学校校园聚集性活动,要根据疫情形势、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作出安排,非必要不举办;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报区教育部门批准,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保持距离,可通过错峰开会、网络视频或提前录制会议材料等方式召开会议。引导学生在校期间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前往校外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随身备用口罩。

17.做好个人手卫生。学校在体育运动场所、食堂、宿舍、卫生间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或免洗消毒液。引导师生员工注意个人卫生,做好手卫生,教育学生餐前、体育课后要洗手,采用正确方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部遮挡。

18.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的消毒和通风换气。规范就餐流程,尽量集中分餐、送餐到班,或错时、错峰食堂就餐。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的清洁消毒和餐余垃圾清理和分类。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19.加强寄宿管理。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检测,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加强宿舍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保持卫生间清洁,做好垃圾分类。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测量体温并注意观察有无其他可疑症状,当出现发热、咳嗽及其他可疑症状时,及时报告班主任。

20.加强健康教育。学校应当将新冠肺炎和秋冬季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学习《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定期对学校党政干部和师生员工开展培训指导,通过多种途径将相关信息推送给师生员工和学生家长。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提供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21.做好疫苗接种查验补漏工作。配合相关部门逐一查验幼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发现漏种,及时告知补种。

22.加强近视防控。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保持正确读写姿势,严格控制视屏时间。教师授课应当合理减少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线上教学及作业时间。学校要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学校要在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引导学生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确保睡眠充足。低风险地区要确保学生开展足够时间的户外活动。

23.加强人员防护。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弄湿或弄脏后,要及时更换。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流涕、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肌肉酸痛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带病工作。学校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

附表: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师生健康监测表

2.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校内住户登记表

3.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校内住户出入登记表

4.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员出入登记表

5.新型冠状病毒核酸10合一混采登记表


附表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师生健康监测表


师生所在学校(盖章):

姓名

性别

年龄

班级

监护人或联系人姓名电话(1

监护人或联系人姓名电话(2

在梧住址

全体同住人员姓名

假期到过梧州以外的地名

是否接触过高危人员

每    日   健   康   状   况

本人

同住人员

时间

体温(℃)

有无咳嗽

是否有人发热

是否有人咳嗽

前两项有的话请说明姓名及情况

上午

下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填表说明:1.此表师生本人负责填写。2.在梧住址: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屯(小区)、栋、房号。

附表2: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校内住户登记表

学校名称(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楼层、房号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体温(℃)

有无咳嗽

健康状况

备注

附表3: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校内住户出入登记表

(一天一表)

登记单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楼层、房号

外出原因

外出时间

外出体温(℃)

回来时间

回来体温(℃)

备注

附件4: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人员出入登记表

(一天一表)

登记单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来访原因

来访时间

体温(℃)

离开时间

备注


  

附件5: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10合一混采登记表

采集地点:

采样日期:

送样人:

送样人联系电话:

送样时间:

接收人:

接收时间:

采样管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龄

联系电话

采集时间

是否去过高风险地区

是否发热

实验室编号

检测结果

备注  (班级)

1

2

3

4

5

6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