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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 失效

【法宝引证码】CLI.14.754137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
(防政发〔2009〕5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驻港各单位: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的《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市人民政府在东兴市江平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试点工作,充分利用乡镇治安联防队伍力量,组建了一支具有固定营房、固定人员、经费保障、设施齐备、一专多能,并具有一定战斗力的消防队伍。2009年11月18日,在东兴市江平镇召开了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现场会,得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今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135号)文件予以推广,在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中起到了典型示范的作用。但目前我市各级政府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推进速度较为缓慢。为贯彻落实好东兴市江平镇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工作试点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增强农村防控火灾能力,现就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写乡镇消防规划
  目前,全市除了7个重点镇消防规划全部完成以外,其它乡镇还没有完成规划编制。没有完成编制消防规划的乡镇要在2010年4月30日前,应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同步编制乡镇消防专项规划,将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通道、防火分隔、建筑防火等消防安全要求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镇(乡)规划编制内容,为村镇消防设施的建设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二、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乡镇消防基础设施是农村防控火灾的“硬件”基础,必须夯实打牢。各地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增加经费投入,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水平,形成以一般乡镇为核心,以中心村为基点的农村公共消防设施体系。着重抓好“两个结合”,即结合道路建设和改造,努力解决消防通道问题;结合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工程,强化消防水源、消防给水管网、消火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4月30日前,凡是乡镇给水管网经过的街道,都要按要求安装市政消火栓,确保所有乡镇都有消防水源覆盖。
  三、建立一支一专多能的专职消防队
  2010年4月30日前,各乡镇组建一支“有组织、有队址、有车辆、有训练、有执勤、有宣传”的一专多能的专职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由当地政府管理、保障经费并落实专门人员管理,消防大队要指导专职消防队开展经常性的应用性训练和演练,提高实战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政府依托治安联防、森林消防建立一支5-10人、人员相对固定的专职消防队。同时依托一定规模的企业和社会有关单位组建专(兼)职或义务消防队。
  (二)各乡镇政府要想方设法,解决专职队的食宿问题,做到场所相对固定,24小时有人执勤、值班,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同时要解决专职队的办公、器材装备等用房。
  (三)各乡镇要在今年配发的简易消防车和消防摩托车的基础上,再购置配备10条以上水带、10台森林灭火风机、5支以上水枪、10具以上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及消防扳手、手电、消防战斗服等个人防护装备。
  (四)每个乡镇要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落实相对固定的经费,用于购置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支付专职消防队人员工资以及消防车辆维护保养和日常油料费开支。
  (五)要加强专职消防队的管理,建立一套工作台帐,在解决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工资食宿等情况下,充分发挥一专多能的作用,做好乡镇、村的城镇与森林消防工作,还要做好治安巡防工作,预防治安事故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乡镇消防宣传教育
  要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的“三个阵地”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一是宣传阵地。通过大型消防广告牌、固定消防宣传栏、沿街消防标语、村有线电视和广播站,结合村民日常生活实际开展消防宣传;公布《村民防火公约》;利用开展重大节假日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文艺演出等活动,积极宣传普及消防知识。二是教育培训阵地。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平时的教学内容中,公安派出所或消防大队要组织村民观看警示片,定期对农民、“农家乐”业主等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三是活动阵地。利用乡镇的空闲场地或旅游景点等建立消防主题园,定期开展灭火演练提高农民应急处置能力。
  五、考核验收
  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把农村消防工作统筹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工作与各个环节,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市人民政府将新农村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乡镇、社区和平安区县考评内容;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在适当的时候对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政绩挂钩,同时通报全市。希望全市各乡镇认真学习借鉴东兴市江平镇的经验做法,加快推进步伐,落实工作措施,为农村繁荣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