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3953551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发生的通知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03]18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范围,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措施,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OO三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