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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宾阳县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7·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5747718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宾阳县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7·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宾政办函〔2022〕47号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县级双管各有关单位:

  2022年7月14日5时30分许,我县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名人员死亡。为查清事故原因和性质,分清事故责任,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宾阳县广西东林木业有限公司“7·1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负责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丽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郭青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郑宏礼县应急局局长

  成员:张庆华县经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韦钧县公安局副局长

  欧明彬县司法局副局长

  覃伊诚县人社局副局长

  方辉县应急局副局长

  王日忠县总工会副主席

  陈宏伟县应急局干部

  吴馗县应急局干部

  莫鸣宾州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叶复恒黎塘镇武装部部长

  邀请单位:县纪委监委

  调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郑宏礼同志兼任,调查组成员由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调查组的日常工作。

  今后,调查组人员如需调整,由调查组办公室报调查组批准后自行发文。此项工作完成后,调查组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