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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88342 

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粮办[2018]45号


据《桂林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关于全面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市环函[2018]25号)、《桂林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市粮[2018]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降低粮食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确保全市粮食质量安全,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市粮食局决定于近期对粮食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存在一定问题的县(区)开展一次粮食质量安全监督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1月26日至30日(具体到达各县(区)的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检查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粮油质量检验站2017、2018年度粮食质量抽查检验结果中有不合格样品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粮食承储企业。


  三、检查内容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承储企业对涉及质量不合格粮食的处置情况;对涉及粮食重金属污染区域的调查情况。


  四、检查组人员组成


  万建军市粮食局党组成员


  张咸忠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科长


  周大全市粮食局监督检查科主任科员


  联系电话:13978392892。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粮食局提供一份书面的情况报告材料,整理完善相关工作台账。


桂林市粮食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