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快速聚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18.02.02
- 实施日期:2018.02.0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驻市各物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2月1日召开的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社会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住宅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现象,杜绝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节期间是火灾事故易发、多发时段,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辖区办公场所、大厦写字楼、住宅小区等的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充分做好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及时妥善协调处理。
三、广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要利用电视、网络、户外视频、楼宇电视、楼栋内张贴告示等多种渠道,大力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高频次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要发动力量,深入重点场所,广泛开展防火巡查、“面对面"宣传,发放消防宣传手册等实效性强的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消防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针对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特点,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住宅小区内烟花燃放、电动车不按规范要求充电、公共部位乱堆放易燃物品等加强监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盯紧看牢,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
各城区(开发区)住建部门,驻市各物业企业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行动,强化检查整治,并于2018年2月8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我局物业科。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