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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98786 

全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州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方案的通知


全政办[201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全州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全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全州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关于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全面开展全州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全面加强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部门力量与铁路部门相配合,扎实推进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做到依法整治、全面治理,按期完成综合治理工作,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二、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根据“路地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方式,采取“全面排查、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措施,依法依规对我县辖区安保区范围内的高铁环境进行全面综合治理,重点针对高铁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建立健全路地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开展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工作任务

  1.对铁路用地红线内,特别是高架桥下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等问题进行彻底清理。依法处理轻质材料违章建筑物、彩钢瓦棚和超高建筑物,确保红线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

  2.对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整治。加强高铁沿线安全环境管控,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

  3.全面清理整治高铁沿线轻飘浮、倒落类问题。重点清理、拆除铁路沿线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塑料大棚、防尘网、地膜、气球、塑料袋、宣传横幅、广告布等轻漂浮物;清理、拆除铁路沿线供电废弃杆塔、上跨线缆等设备设施违法设置,清理、整治铁路沿线违章搭建,修剪或迁移影响线路运行安全的树木等植物。

  4.加强地方性铁路安全法规的宣传,推动高铁环境安全依法治理,防止引发法律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

  5.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与铁路相关单位的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

  三、组织机构

  建立县、乡(镇)二级组织领导机构,及时协调解决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全州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辖区段内高铁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建立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周政英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恩琼副县长

  副组长:蒋建华县委政法委委员、铁路护路办副主任

  成员:唐怀林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黄云飞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志县司法局副局长

  周诗亮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蒋运龙县民政局副局长

  唐相利全州镇镇长

  王荣生才湾镇镇长

  蒋荣中绍水镇镇长

  唐青松咸水镇镇长

  周祥荣永岁镇镇长

  韦同波黄沙河镇镇长

  文军民庙头镇镇长

  马永忠桂林车务段全州南站站长

  蒋业植桂林全州县高铁工务段主任

  刘正玲县政府办秘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韧钢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蒋建华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及牵头组织开展全县高铁环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高铁环境隐患集中整治大会战方案,统筹部署重点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0月20日至11月15日)。组织对铁路沿线各类隐患及问题进行摸底排查、收集汇总、整理分类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整治方案,规定整改时限。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确保各项工作快速高效推进。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扎有序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对铁路地界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铁路沿线其他建(构)筑物、彩钢瓦、轻质漂浮物,以及危树、上跨桥线缆、公铁并行地段未设防护设施,高铁桥涵未按规定设置限高架等隐患及铁路沿线外部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整改。第一批安全隐患于2019年11月20日前按照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要求,进行彻底整治,组织实施记名式验收销号。第二批高铁安全隐患问题清单21个,要求在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其它隐患问题在2020年1月10日前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1月10日)。对排查整改问题进行“回头看",重点对高铁沿线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开展核查,发现隐患问题限期督促整改,提升整治水平。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抽查的方式和步骤,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隐患整治,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0年1月11日以后)。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隐患问题治理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和覆盖县、乡的二级的辖区管理工作责任制。全面总结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深化整治成果,确保实现环境隐患及相关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治理,不断提高铁路沿线环境精细化治理水平。

  五、各单位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对本辖区高铁沿线路段内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开展违章、违法建筑的整治工作,组织实施专项执法行动,对安排的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按时间节点上报铁路安全隐患整治材料。

  (二)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对高铁沿线的违法建筑和安全隐患问题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按有关法律依法拆除。

  (三)县公安局:全力配合铁路公安负责铁路沿线治安隐患的排查、整治、管控和预防,避免铁路沿线治安和违法案件的发生,对铁路沿线采取治安防卫措施和提供有关方面的数据。

  (四)县应急局:排查铁路沿线火灾等安全隐患,会同铁路部门共同制定整改措施;将高铁环境综合整治情况上报牵头单位。

  (五)县民政局:对全州县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摸排,向公安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协助有关部门对铁路沿线的精神病患者进行重点管控和跟踪,掌握其动态,避免精神病患者入网破坏;将有关摸排情况上报牵头单位。

  (六)县司法局: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工作。

  (七)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全州段: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全州地区铁路单位开展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内及全县辖区铁路沿线的高铁环境隐患排查建档、整治及落实铁路内部的整治方案和整治效果验收工作。

  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路地联动整治机制。成立县、乡二级人民政府与铁路有关部门联合整治工作组,联合开展高铁外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依法依规推动高铁外部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的按期完成。建立健全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环境管控协调机制,在整治期间,开展路地常态化工作对接。建立健全日常管理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行工作责任制。高铁沿线乡(镇)和铁路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责任制,高铁沿线按行政区域以乡镇和铁路运营单位行政首长为相关负责人。明确双方在巡查、会商、处置及上报信息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建立人员随工作岗位动态调整制度。要定期组织巡查负责线路,建立追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及时安排处置问题,对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及时报上级地方政府和铁路有关单位处理。

  (三)加强法制宣传。组织执法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全面开展高铁环境的日常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大对铁路周边企业、居民、学校的普法宣传,曝光危害铁路安全运行及乱搭乱建、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引导铁路沿线居民自觉参与整治,形成良好的整治氛围。防止引发法律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净化高铁运输环境,共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