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快速聚焦: 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文字号:岑工信发[2018]60号
- 公布年份:2018.02.15
- 实施日期:2018.02.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岑工信发[2018]60号
各股室、二层机构,各有关企业: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8〕18号)、《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知》(梧安委办〔2018〕16号)及《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知》(岑安委办〔2018〕11号)要求,各股室、二层机构和各有关企业加大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防患未然,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我局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由于近期广西区连续发生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我们要引以为戒,各镇、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做好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检查落实工作,切实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各股室、二层机构要通过各种方式,集中开展高密度预防燃气中毒知识宣传,要组织相关企业印发宣传资料。各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在厂区内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资料张贴,帮助员工掌握燃气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中毒后的救治措施,提升全社会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安全风险
各股室立即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易发部位的检查,及时排查发现并整治隐患。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
四、加强防火工作、落实冬季火灾预防
春节期间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要紧盯各管辖范围内的石化企业、城中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大型节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高层建筑、大型地下室、医院等场所,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各镇政府、公安基层派出所要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城中村、居民楼院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小火亡人"火灾。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队以及各类微型消防站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股室要认真研究具体措施,组织工作组逐项检查,确保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岑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