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法宝引证码】CLI.14.4838970
- 制定机关: 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梧建〔2021〕858号
- 公布年份:2021.12.29
- 实施日期:2021.12.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梧建〔2021〕85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梧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于2021年12月22日组织检查组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采取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相结合,共抽查了22个在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其中,做得比较好的有广西众欣电梯有限公司、亚太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做得比较差的有亚洲富士电梯公司、广日电梯公司等6家公司。 存在问题
(一)部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未设置安全通道和密闭围挡,采用竹排栅方式搭设脚手架,在脚手架上下同时施工人员既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有一头没有按规定扣在牢固点上。如亚洲富士电梯有限公司承建的梧桐小区10#楼2单元和教师公寓36#楼。
(二)部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扣件式钢管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未符合设计要求,基础钢结构预埋件不符合规范要求,如快意美好加装电梯(广州)有限公司承建的湖光水岸A3楼、广西立洋电梯有限公司承建的恒祥花园24号楼B栋一单元。
(三)部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未设置安全通道和密闭围挡,如广西梧州南方电梯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世纪新城9栋2单元和恒祥花苑25栋二单元,广西立洋电梯有限公司承建的恒祥花园24号楼B栋一单元。
(四)部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未设置安全通道,墙体与电梯采用钢性连接,如清远市天奥电梯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承建的梧桐新苑20栋一单元和18栋二单元。
(五)个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未设置安全通道和密闭围挡,且采用自拌混凝土浇筑连廊,质量难保证。如广日电梯有限公司承建的梧桐新苑3#楼。 处理意见
对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对存在严重违规施工行为的亚洲富士电梯有限公司列入黑榜名单,并暂停其申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开工备案3个月。同时,我局将情况通报给市自然资源局,建议市自然资源局暂停办理该公司新申办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和质量隐患问题的5个电梯公司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被通报的电梯公司必须在10天内完成整改,并书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给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安科,由我局质安科和市质安站进行复查并确认合格才能继续施工。如发现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我局将暂停其申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开工备案3个月。同时,我局将情况通报给市自然资源局,建议市自然资源局暂停办理该公司新申办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在我市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电梯公司应对本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标准规范学习,提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我局将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逐步实行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单位应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落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从源头上加强对施工现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附件: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的电梯公司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9日
2021年12月29日
附件
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的电梯公司
电梯公司 | 存在问题 |
快意美好加装电梯(广州)有限公司 | 连墙件设置未符合规范要求 钢结构基础预埋件不符合规范要求 |
广西梧州南方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 未设置安全通道和密闭围挡 |
广西立洋电梯有限公司 | 未设置安全通道 |
清远市天奥电梯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 | 未设置安全通道; 墙体与电梯采用钢性连接 |
广日电梯有限公司 | 未设置安全通道和密闭围挡;连廊采用自拌混凝土浇筑,质量难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