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0928
- 制定机关: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梧市监办发〔2021〕8号
- 公布年份:2021.01.26
- 实施日期:2021.01.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市监办发〔2021〕8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
2021年春节将至,为了防范节日期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梧州市市场监管系统2021年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监特设〔2020〕12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2021年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愉快的节日,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安全隐患排查、电线电缆、防爆电气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以农村市场为重点,加强水泥、建筑用钢筋等产品质量检查;
3.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非医用口罩等日常防护用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二)加强节日热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交易量大、消费集中地为重点区域;
2.以取暖用品、热水器、灶具等消费者投诉集中的产品为重点;
3.做好烟花爆竹的检查。
(三)加强对节日特色网售产品的监督检查,及时研判网售消费品质量安全舆情。
1.强化对节日特色网售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时研判网售消费品质量安全舆情。
2.督促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平台责任,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 工作要求
(一)加强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切实做好风险分析和研判。要持续强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前期已开展建筑用水泥等企业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持续加强水泥、建筑用钢筋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针对非医用口罩等日常防护用品,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防止因质量安全隐患导致的公共安全事件。
(二)加强节日热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以交易量大、消费集中的商品集散交易地为重点场所,以违法行为高发频发的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校园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节日消费量大、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取暖用品、热水器、灶具、烟花爆竹等产品为重点,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迅速依法处置,严防流入市场,对不合格企业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自检自查自改,防范隐患酿成事故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制度,落实责任,认真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自检自查,确保监管到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切实组织针对我市范围内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工业产品行业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消除隐患,确实保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增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宽社会参与渠道,拓展风险信息来源。在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要加强部门协同、信息沟通,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监管合力。要积极争取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组织的支持,提供有效风险信息和质量违法线索。积极完善和落实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引导和激励社会公众参与质量风险防控。
(五)加强应急值守,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并做好相关信息的上报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对群众反映集中、媒体高度关注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解决。
(六)及时做好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春节期间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情况及图片资料报送至市局质量安全监督科,邮箱:wzjzlk@163.com。联系电话:3886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