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洲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落实“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快速聚焦: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 发文字号:梧长安委[2018]3号
- 公布年份:2018.05.30
- 实施日期:2018.05.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洲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落实“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梧长安委[2018]3号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洲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落实“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长洲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落实“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8〕5号)和《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梧州市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梧安委〔2018〕4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结合我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深化专项整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增强全民应急避险意识、提升公众安全文明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日—6月30日,落实“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自2018年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8年6月在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一是区安委会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召开一次安全发展主题专题工作会议,安委会负责同志要做专题报告,教育引导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挺在前面,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组织发放安全生产教育读本,观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理念普及和安全素质提升。三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利用日常执法检查、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各行业(领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四是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双联系"“双报到"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与联系、报到的村(社区)联合举办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安全知识问答、游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观念。
(二)学习宣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的具体化、制度化,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新时期以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安的重要体现。各镇党委政府、办事处、各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增强抓好《规定》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专题学习《规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宣传部门要运用各类媒体对《规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
(三)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好与企业负责人谈话活动、企业主体责任专项检查活动、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回头看"活动。要进一步明确巡查活动的工作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巡查工作情况。
(四)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6月16日,区安委会将派员参加由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并组织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开展文艺演出和有奖竞猜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五)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手段,推动宣传活动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普及用煤用气安全知识,提高群众防范一氧化碳事故中毒能力,避免冬春季我区出现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情况。
(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查处机动车驾驶员无证驾驶、违法会车、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超载、违法占道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开展“系好安全带"宣传活动,在社区、商场、加油站、车站等人员和车流密集场所,张贴海报和标语、发放“系好安全带"宣传单,在重要场所LED大型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宣传使用安全带的重要意义及正确方法。提醒广大民众开车、乘车系上安全带,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好习惯。
(七)开展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梧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梧安委办〔2018〕62号)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针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村道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治理整治。重点治理在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等5个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八)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水上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梧安委办〔2018〕52号)要求,深刻汲取桂林“4.21"龙舟倾覆事故教训,持续开展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大检查、涉水旅游活动安全大检查、农(自)用船舶和渔船安全管理大检查、开展划龙舟和涉水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大检查、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大检查等行动,有效整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和取缔水上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九)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梧长安委办〔2018〕13号)要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铁路、城镇燃气、涉爆粉尘、冶金、旅游船舶、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
(十)开展应急演练专题活动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选择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并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一)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
区安委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事故发生原因分析、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和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安全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行业领域,引导全社会深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十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梧州市长洲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长洲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长安委办〔2018〕15号)要求,在全区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推动全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和素质,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氛围。
(十三)继续组织开展行业特色活动
1.区卫计局和区安全监管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教活动。
2.区总工会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3.共青团长洲区委按照共青团梧州市委要求继续组织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4.区妇联按照梧州市妇联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活动。
5.区教育局按照梧州市教育局要求继续组织开展“平安校园"活动。
6.长洲公安消防大队继续开展消防咨询演练活动。
7.区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广泛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需要订购宣传教育片、警示教育片、安全读物、安全横幅、安全标语、安全挂图、警示标志的,请自行进入全国组委会开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http://www.anquanone.com)选用。
五、配合市安委办开展好“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
“安全生产梧州行"活动自2018年5月在全市展开,12月底结束。
(一)工作内容。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方面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二)工作要求。按照“安全生产梧州行"要求,积极配合好市安委办开展好以“安全责任"、“科技强安"、“依法治安"主题的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按要求参加区安委会组织的各项重点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动员工作,让广大职工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发挥各类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推动全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强化安全发展观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强化措施保证,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各项活动负责人及联络员;要落实宣传经费,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要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确保活动有效开展;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开展。
(三)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区安委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安全应急防范措施,针对活动月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同时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在开展对活动情况进行指导督促的同时,适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通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推动长洲区、各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开展。
(四)创新工作作风,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围绕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和我区提出的“安全生产月"工作任务,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引导企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对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责任,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社区建设,各类事故防范工作取得良好绩效的单位,要大力宣传和表扬;对非法生产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仍组织生产的单位,要在各类媒体上公开曝光,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步提升。
请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有关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至区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二前将本辖区、本行业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各镇(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于6月1日和6月28日前分别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要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请及时报送到区安委办,以便及时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长洲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梁万珍、刘霞,联系电话(兼传真):0774-3851715,电子邮箱:wzczaj@126.com。
附件:
1.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