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快速聚焦: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市质监发[2016]35号
- 公布年份:2016.07.15
- 实施日期:2016.07.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质监发[2016]35号
各县(区)工商质监局、质监局,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执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2016〕9号)文件精神,市局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制定了《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细化措施,抓好落实。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15日
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自治区安委会《全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和市安委会《全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质监系统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提高企业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重点
通过深入分析研究近年来区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确定以下工作重点:
(一)特种设备安全
1.盛装危化品的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
重点灾害:爆炸、泄漏引发的火灾、中毒窒息等事故。重点企业:各县区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天然气储备充装站;各县区液氨贮存使用企业。
工作要求:严格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加强对盛装危化品压力容器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完善作业规范,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充装,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检验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移动式压力容器制造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移动式压力容器检验报告要明确允许充装的介质。
2.油气输送压力管道
重点灾害:因油气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灼伤等事故。重点企业:中石化销售公司华南分公司柳州管理处桂林站、中石油西南管道南宁输油气分公司桂林站(含永福站)、桂林新奥燃气有限有公司、兴安县旭升燃气有限公司、桂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等。
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城市燃气管道使用监督检查,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打击未实施安装告知、安装过程未开展监督检验及使用等非法行为。整治压力管道超期未检等违法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
重点灾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点企业:桂林万力化工有限公司、桂林永鑫化工有限公司。
工作要求:协调指导相关县局建立完善生产企业质量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生产合格产品,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增强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三)烟花爆竹行业领域
重点灾害:爆竹生产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点企业:爆竹生产企业。
工作要求:协调指导各县(区)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和完善爆竹企业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指导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四)粉尘涉爆行业领域
重点灾害:相关生产企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点企业:钢铁、金属制品、木制品生产企业。
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和协调指导各县(区)建立和完善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档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生产合格产品,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大力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名牌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分析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及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贮存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烟花爆竹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2.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评估与论证机制。在深入总结分析区内外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的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依据国家颁布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市、县、乡(镇)三级以及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问题。
3.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完善气瓶充装、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准入退出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制定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标准,建立健全各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并与当地政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5.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
6.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国家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7.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工艺、装备。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8.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发现的违法生产行为和事故隐患要严格执法、依法处罚,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强化安全监管执法,认真组织推动“五个一批”: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9.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
10.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进一步畅通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
(四)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1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1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桂北基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属地为主和“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条件的县(区)至少建成一支本级财政供养或依托企业、政府扶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强化大型先进救援装备、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应急通信能力储备。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市局成立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区)局也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健全推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检查、有成效。
请各县(区)局于7月15日前分别将本县(区)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报送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并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月(即3月、6月、9月、12月)15日前报送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和建议等四个方面);从6月份起,每月20日前以传真并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本本部门“五个一批”(即:曝光一批重大安全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企业,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统计表(见附件)和典型案例。
(二)加强重特大事故规律特点研究。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规律特点的研究,针对安全风险高、人员密集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深入分析查找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风险点,抓住关键时段、关键地区、关键单位、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力争尽快在减少重特大事故数量、频次和减轻危害后果上见到实效。
(三)动员全社会齐抓共管。
各县(区)局、各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要充分发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宣传基层安全生产好的经验做法,定期曝光一批重大隐患,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通报一批“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违法企业,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督导落实。
市局安全科、质量科等部门要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局开展专项督查,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市局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指导工作措施落实,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冷静,宾修鹏;联系电话:5815982,5836239传真:5815982,电子邮箱:gljzlk@gxqts.gov***(质量发展科),gljtsk@gxqts.gov***(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