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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玉州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136358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玉州区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玉区政办函〔2023〕10号


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玉州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玉州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玉政办函〔2023〕32号)精神,经玉州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玉林市玉州区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及玉州区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玉州区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玉州区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督促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周  慧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石  军  区人民政府办副主任、区残联理事长

陈  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陈冬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明超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苏  敏  区民宗局专职副局长

庞  越  区发改局党组成员、玉州区政府投资项目

评审中心主任

胡竞丹  区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张宏亮  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

卓  刚  区司法局副局长

梁超梅  区财政局副局长

禤绪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梁朝友  玉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徐  军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绍彬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冯  忠  区医保局副局长

谢冬英  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罗  林  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林业种苗站站长

罗  飞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玉林市玉州区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罗飞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委员会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人员由召集人决定。

(三)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