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阳县2019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灌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阳县2019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灌政办[2019]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19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近日,我县强降雨天气频发,气象部门已发出多个预警信息,目前,我县发生多处塌方地质灾害,已影响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威胁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值主汛期,我县将面临复杂严峻的自然灾害形势。面对复杂多变的灾害形势,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0月10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发表的重要讲话,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为做好我县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桂林市减灾委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减字〔2019〕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灌阳县2019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灌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8日
灌阳县2019年防灾减灾日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为做好我县“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根据《桂林市减灾委关于做好2019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市减字〔201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县实际,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和自然灾害的自救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结合我县实际和单位职能,开展本辖区本单位防灾减灾日活动各项工作。
三、活动主题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四、活动时间
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五、活动内容
(一)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形式,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台风、风雹、地质、森林火灾、生物、生态环境等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头落实)。向社会公众普及消防、防震减灾、气象、重特大灾害事故应变技能和知识,(县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教育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住建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头落实)。免费发放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等宣传教育产品,制作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充分发挥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活动覆盖范围,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新闻媒体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防灾减灾经验做法等进行集中报道,营造防灾减灾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工信和商贸局、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等负责落实)。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向干部和居民群众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分头落实)。
(二)加强灾害事故风险防范,深入开展灾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辖区和行业主要灾害风险,针对各类易发灾害可能带来的威胁,支持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集中开展全面、系统的灾害隐患排查,重点针对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建筑工地、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对排查出的灾害事故隐患,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加大各方面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事故风险,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提供有力保障(县工信和商贸局、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头落实)。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有关机构改革情况,根据自身职责,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台风、地震等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演练活动。演练活动要贴近实际,促进公众熟悉灾害事故预警信号和应急疏散路径,提高灾害事故发生后的转移避险能力,同时强化基层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提高灾害事故救援中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等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分头落实)。
(四)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保障群众迅速安全疏散和火灾现场救援的生命通道,必须确保畅通无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发动,在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中突出重点,开展生命通道专项宣传教育和整治,提高社会对生命通道重要性的认识。要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各类影响应急疏散和救援的突出问题,包括占用、堵塞和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门窗存在障碍物,疏散辅助设施毁损或缺失,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打通居民群众生命通道。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清责任,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确保应急疏散和救援通道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头落实)。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抓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的落实,确保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经费。防灾减灾是一项常态化工作,需要落实经费保障。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把防灾减灾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防灾减灾宣传活动、设备设施和救灾装备的经费投入,建立防灾减灾经费保障制度,保证防灾减灾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三)做好工作总结。请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对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5月14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唐永明,电话:4216601,传真:4216026,邮箱:gyxyjglj@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