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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业县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287244 

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业县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兴政办函〔2023〕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办局:


  为加强全县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全县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玉林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玉政办函〔2023〕32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业县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及兴业县关于药品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全县药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药品监管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全县药品安全形势,研究制定解决药品安全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县有关单位贯彻执行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督促各镇人民政府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指导重大药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研究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任:刘敬副县长


  副主任:梁海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  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李  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覃干绍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倪夏茵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陈凯欣 县委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钟建璋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人防中心副主任


  国动办副主任


  刘天雄 县公安局副局长


  林国成 县司法局副局长


  梁光源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雄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黎  静 兴业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文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  荣 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满健敏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凌舒举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何志庆 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陈传红 县大数据发展和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郑茂轩 县林业局副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县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凌舒举同志担任。办公室联络员由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委员会实行工作会议和办公室专题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委员会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召集,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人员由召集人决定。


  (三)委员会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度。


  


兴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