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东兴市防汛救灾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东兴市防汛救灾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的通知
东交发[2018]17号
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
为有效顺利地通过我市今年的汛期,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运输行业因汛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局制定了《东兴市防汛救灾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兴市防汛救灾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东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14日
附件:
东兴市防汛救灾交通运输应急预案
为有效应对我市的汛期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在职责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减少我市的汛期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及危害,我局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任务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交通汛期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我市的汛期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损失的应急能力,确保交通运输事件突发时,实施有效解决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和社会稳定,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的统一指挥、有序开展,成立东兴市防汛救灾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汉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罗进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德鹏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员:汤卫文市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卢军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李润作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韦丽英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李东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股股长
林爱宏市交通运输局财审股股长
张祯伟市交通运输局规划股股长、公路所所长
周永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股副股长
何家源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大队长
凌钦龙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凌秀全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陈泉羽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
巫世娟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员
唐国铁市航务管理所所长
邓瑞金市航务管理所副所长
何家源市交通运输局路政大队大队长
谢兴华防城港超大东兴客运分公司
邓辉礼东兴市雄风汽车运输公司
刘世坤东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樊富刚东兴市馨月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邓文权东兴市泰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综合管理股,李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传真):0770-7683512。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事故抢险救援小组、事故调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汛期的应急处理。
2、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事故的救援工作。
3、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汛期的有关情况,争取上级援助,并按上级批示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4、了解掌握、收集汇总事故发生及救援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事故调查、伤员救护、后勤保障及善后等工作。
(二)、工作小组职责
1、事故抢险救援小组
①负责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并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②负责对受到损坏的公路基础设施进行抢修,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③负责救治事故现场伤员,抢救财产等工作;
④负责解决抢险所需的交通运输车辆,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人员运输。
市运管所、市公路所负责
2、事故调查小组
①负责现场的调查和取证;
②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③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市运管所负责
3、善后处理小组
①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赔偿工作;
②负责事故发生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财审股负责
四、应急处理程序
1、接警程序
值班人员接到我市的汛期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损失报警后,迅速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人员伤亡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2、响应程序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接到我市的汛期对交通运输行业造成的损失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根据现场事故级别及紧急程度,确定应急人数及方案,及时组织各工作小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救援活动。
3、指挥程序
快速反应力量到达现场后,及时开展协助、组织现场救援、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等方面工作。如人员财产损失严重的,应先开展救援行动,如现场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市级指挥部报告。对于突发的情况,如危险品、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事故,应及时向市级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
4、善后处理
事件调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5、调查、总结
对特大交通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共同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及发生经过,认定事故责任,核清损失数额,并依法进行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工作小组将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分别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各单位在履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定职责时,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局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依法行政、职责明确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与有关部门有职责交叉的,在积极开展相应工作的同时,也应当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解决应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