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2193950
- 制定机关: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市住建〔2015〕14号
- 公布年份:2015.02.03
- 实施日期:2015.02.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住建[2015]14号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5〕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5〕11号).rar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