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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158646 

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8〕18号)以及《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知》(梧安委办〔2018〕16号)要求,各镇、各单位加大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检查力度,防患未然,让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现就我市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

  由于近期广西区连续发生多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我们要引以为戒,各镇、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做好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检查落实工作,切实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类似事件。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范应对能力

  各镇、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方式,集中开展高密度预防燃气中毒知识宣传。市广播电视台要滚动播报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相关知识并在天气预报后播报相关提示。各镇要充分利用农村气象大喇叭、LED显示屏等公共宣传手段宣传相关知识,在辖区内的小区楼梯口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宣传资料张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组织相关企业印发宣传资料,帮助群众掌握燃气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中毒后的救治措施,提升全社会的防范应对能力。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管控安全风险

  发改、住建、市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消防等部门立即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辖区开展地毯式隐患排查,重点做好出租屋、城中村、农村独居户等易发部位的检查,做好管道燃气、罐装燃气充气站、燃气用具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及时排查发现并整治隐患。加大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力度,取缔不合格燃气用具和黑燃气经销点。

  四、加强防火工作、落实冬季火灾预防

  春节期间要针对冬季火灾事故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安监、住建、市场监督管理、文化等部门及时开展冬季火灾预防工作。要紧盯各管辖范围内的石化企业、城中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大型节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高层建筑、大型地下室、医院等场所,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各镇政府、公安基层派出所要加强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城中村、居民楼院的检查,确保不发生“小火亡人"火灾。公安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队以及各类微型消防站要加强人员值班值守,做好灭火救援准备。

  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具体措施,组织工作组逐项检查,确保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请市委宣传部、文新广体局、工信局、中国电信岑溪分公司、中国移动岑溪分公司、中国联通岑溪分公司将集中开展高密度预防燃气中毒知识宣传工作,发改局、住建局、市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将相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总报安监局;请各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于2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安监局,以便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审定上报梧州市人民政府。安监局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曾靖夏,8210922;电子邮箱:cxaj0922@126.com。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和火灾事故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桂政办电〔2018〕18号).doc

  

岑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