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应急应对工作预案的通知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应急应对工作预案的通知
南武政办[2020]63号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直属及驻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经城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应急应对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23日
南宁市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应急应对工作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南宁市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南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南宁市武鸣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南宁市武鸣区范围内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运动":
(1)垃圾污水处理、粪便渣集中处理、餐厨垃圾处理、火葬场、固废收处、加油站、水利枢纽、轻轨等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或对周边用地建设产生环境制约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选址周边群众因不理解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化工、制浆、危险品、农药等工业,项目选址周边群众因不理解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高压电网、通讯基站、发射塔等涉辐射源,项目选址周边群众因不理解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其他项目,选址周边群众因该项目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1.4工作原则
科学引导、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属地负责。
2工作机构
设立南宁市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科普组、立项规划组、预测评估组、舆情监控组、疏导组、安保维稳组。
2.1领导小组
组长:城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
副组长:城区政府办联系生态环境工作的副主任、城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武鸣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员:城区党委宣传部、政法委、网信办、武鸣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市公安局武鸣分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林业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科协、各镇政府负责人。
2.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武鸣生态环境局,由生态环境局局长兼任主任。
2.3科普组
由城区科技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林业局、武鸣生态环境局、科协人员组成,科技局为组长单位。
2.4立项规划组
由城区发改局、经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行政审批局、武鸣生态环境局人员组成,发改局为组长单位。
2.5预测评估组
由武鸣生态环境局、城区水利局、卫生健康局、住建局、林业局、行政审批局、项目所在地镇政府人员组成,武鸣生态环境局为组长单位。
2.6舆情监控组
由武鸣生态环境局、城区党委宣传部、网信办,事发地镇政府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武鸣生态环境局为组长单位。
2.7疏导组
由事发地镇政府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事发地镇政府为组长单位。
2.8安保维稳组
由城区党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武鸣分局、事发地镇政府人员组成,城区党委政法委为组长单位。
3工作机构职责
3.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部署防范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指挥、协调、调度全城区行政应急资源和6个应急工作组,应急应对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引发的“邻避运动"。
3.2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修订、完善武鸣区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群体性事件应急应对工作预案,传达和执行领导小组的指令,协调各工作组的行动配合,发布公众信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3.3科普组工作职责
负责收集整理重大涉环保项目工艺技术、特征污染物的物理化学特性、国内外成熟可行的治理技术、执行标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国内外类似项目选址建设案例等科普资料、知识。事前组织公众参与科普,事中一对一答疑解惑,事后回顾监测评估反馈,有效打消各方疑虑。
3.4立项规划组工作职责
负责收集汇总重大涉环保项目可行性论证、规划选址、适用标准的法律依据;公共项目建设对改善民生环境的作用和预期效果;工业项目建设对武鸣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就业、提高区域居民收入等惠民效益具体数据;项目选址涉及周边群众搬迁重建、政策、补偿方案等。事前信息公开透明,事中督促落实承诺,事后回访评估反馈,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项目论证、建设之前。
3.5预测评估组工作职责
组织排查和梳理重大涉环保项目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收集汇总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论证、建设、运营等各阶段涉“邻避运动"信息,预测评估项目选址建设可能发生的“邻避运动"形式、规模、时间,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提前启动预防和应急应对工作部署。
3.6舆情监控组工作职责
在城区党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下,武鸣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开展平面媒体“邻避运动"舆情监控、信息收集处理;城区党委网信办协助开展网络“邻避运动"舆情监测,指导、协调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武鸣生态环境局汇总平面媒体及网络“邻避运动"舆情信息上报领导小组,组织科普组、立项规划组等相关成员单位正面回应。
3.7疏导组工作职责
对“邻避运动"人员进行疏散、劝导离开,召集聚众人员或代表回到镇政府所在地,由项目业主以及科普组、立项规划组等相关成员单位面对面答疑解惑。
3.8安保维稳组工作职责
对违法聚众、有过激行为并已影响到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邻避运动"人员,在教育劝导无效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4预防和预警
4.1预防
重大涉环保项目引进、选址、开工前的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应依法进行项目可行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划选址可行性、环境影响、适用标准等科学论证;向公众如实介绍项目科学论证结论、建设概况、经济和社会效益,开展公众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答疑解惑,必要时可通过举办项目建设电视问答的方式与公众同步沟通;涉局部区域需要征地搬迁的,要提前与周边群众沟通协商,达成双方认同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签约。
重大涉环保项目开工建设期间的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和承建方应成立“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期因局部生态破坏、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引发的与周边群众的经济纠纷,协调项目建设开工前承诺的事项落实到位,主动与周边群众建立沟通机制,定期主动沟通和通报项目建设进度。
重大涉环保项目运营期间的防范措施: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评价,主动向周边群众通报有关情况,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应对演练,及时解决因项目运营引发的经济纠纷。
4.2预警
重大涉环保项目在开工前、建设期、运营期发现有项目所在地周边群众有“邻避运动"苗头或网络舆情监控有“邻避运动"苗头,启动本预案预警。预警信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发布。
重大涉环保项目引进、选址、开工前启动预警的措施: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要及时调查了解“邻避运动"的发起人或代表,进行一对一答疑解惑,了解群众的真正诉求,协商研讨解决问题的方案;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汇总涉及项目的相关资料,主动配合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做好科学引导和解释等工作。
重大涉环保项目开工建设期启动预警的措施: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应督促、指导项目业主和承建方主动与“邻避运动"的发起人或代表沟通,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组织各方沟通、协商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纠纷。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汇总涉及项目的相关资料,主动配合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做好科学引导和解释等工作。
重大涉环保项目运营期启动预警的措施: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应主动收集、核实了解周边群众反映的问题,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反馈信息后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核查,依法进行处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汇总涉及项目的相关资料,主动配合项目所在地镇政府做好科学引导和解释等工作。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应急响应分三级响应(镇级响应)、二级响应(领导小组办公室响应)、一级响应(城区政府响应)的分级响应机制。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后,遵循“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监测、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第一时间向政府提供信息"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5.2应急响应启动
5.2.1三级应急响应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事发地镇政府发布三级应急响应信息。
(1)发生10人以上在公共场所聚众、拉横幅、过激言论、煽动不明真相公众参与“邻避运动"。
(2)发生聚众、设障阻挠已取得自治区级以下行政许可的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施工。
(3)发生聚众、设障阻挠合法重大涉环保项目生产或运营。
5.2.2二级应急响应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二级应急响应信息。
(1)已启动三级响应开展应对工作,但事态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影响继续扩大,应事发地镇政府请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二级响应。
(2)发生聚众、设障阻挠已取得自治区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涉环保重大项目建设施工。
(3)发生聚众、设障阻挠已取得自治区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涉环保重大项目生产或运营。
5.2.3一级应急响应启动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领导小组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一级应急响应信息。
(1)已启动二级响应开展应对工作,但事态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社会影响继续扩大,应领导小组办公室请求,领导小组授权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一级响应。
(2)发生20人以上在城区党委、城区政府或在南宁市党委、政府办公场所聚众、拉横幅、过激言论、煽动不明真相公众参与“邻避运动"。
(3)市级以上公众媒体报道武鸣区建设项目引发“邻避运动"。
5.3应急响应后的行动
5.3.1三级应急响应后的行动
(1)事发地公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依法制止违法聚众、拉横幅的行为,通知聚众人员所在地镇政府到现场劝导、疏导聚众人员离开现场返回住地,维护公共秩序。
(2)事发地镇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小组,劝导聚众人员自主限期摘除或强制摘除在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所挂涉“邻避运动"横幅,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3)事发地镇政府组织联合执法小组,劝导违法聚众、设障阻挠合法项目施工、生产或运营的人员离开现场返回住地,拆除设置障碍的物品。
(4)事发地镇政府负责召集参加“邻避运动"人员或代表到指定地点答疑解惑。
5.3.2二级应急响应后的行动
(1)事发地镇政府持续开展三级应急响应后的各项工作(应急响应由三级升级为二级时的动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科普组、立项规划组、预测评估组、舆情监控组、疏导组、安保维稳组到指定地点解答“邻避运动"人员或代表关心的问题。
(3)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检查项目各项配套设施建设落实完成情况(如征地搬迁补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等),并将有关情况汇总到武鸣生态环境局。
(4)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疏导解释的具体应对方案,指导、协助事发地镇政府继续做好疏导解释工作。
5.3.3一级应急响应后的行动
(1)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开展二级应急响应后的各项工作(应急响应由二级升级为一级时的动作)。
(2)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疏导解释的具体应对方案和分工。
(3)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监督各成员单位落实执行应对方案的各项措施。
5.4信息报送
(1)信息报送
事发地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监控到发生涉“邻避运动"事件信息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接经核实后报告城区政府。
(2)信息报送方式与内容
信息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初报是在发现或者得知“邻避运动"事件后首次上报,紧急情况下可用电话直接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初报主要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发原因、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启动预案、应急应对措施、确切数据、可控程度、疏导维护公共秩序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是在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邻避运动"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
5.5指挥和协调
各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应对工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协调各相关部门,收集掌握涉“邻避运动"事件相关信息,做好应急应对工作。
5.6信息发布
事件信息发布按照《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6应急终止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本预案应急终止信息。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违法聚众人员已被劝导离开,事发地公共秩序已恢复正常。
(2)住宅小区、公共场所所挂涉“邻避运动"横幅已摘除,社会不良影响已消除。
(3)聚众和设障已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7后期处置
7.1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指导事发地镇政府和各小组成员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件的善后疏导工作,提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进一步防范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
7.2调查和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组调查评估事件对武鸣区经济、社会和重大项目可持续性的影响。
8应急资金保障
各镇政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急工作支出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9责任追究
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渎职、失职等行为的,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环境保护过错问责暂行办法》(桂办发〔2012〕36号)进行问责;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10.1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名词解释
“邻避运动"是指居民为了保护自身生活环境免受具有负面效益的公共或工业设施干扰,而发起的反对行动。
10.3预案修订
根据公共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的变化,或者在应急过程中产生新的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宁市武鸣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10.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