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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解除与李小梅同志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7448817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解除与李小梅同志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


崇交〔2023〕93号




崇左市港航发展中心:


  本局于2023年5月与李小梅同志签订劳动合同,自2023年5月1日起聘为我局编外工作人员,安排在你中心工作,因其个人另有发展,现提出辞职。经研究,同意解除我局与李小梅同志的劳动合同关系,自2023年12月7日起执行。


  请局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做好该同志的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工作。




崇左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