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10575
- 制定机关: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快速聚焦: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布年份:2021.06.11
- 实施日期:2021.06.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玉东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4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1〕11号)精神,我局制定了《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1日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
2021年6月是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和玉林市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现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桂安委办〔2021〕4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全力减少一般事故发生,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切实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21年6月1日—30日。“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于12月份结束。 组织机构
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由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在广西视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针对2021年以来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较多的部分县(市、区),以及发生过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企业在我市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展明查暗访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各县(市、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有关事故企业的全市在建项目停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燃气使用、城市供排水、建筑施工、物业消防等安全基础知识,及时解答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四)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6月下旬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
(五)开展好“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活动。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鼓励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送法送教入基层”活动。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系列宣传贯彻培训活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企业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项目农民工人员的培训,使其进一步了解建筑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强化了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识,增强了安全生产法律观念。 “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安排
2021年“安全生产八桂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于12月份结束。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强化问题隐患警示曝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针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负面典型案例,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网站予以公开,强化舆论监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企业抓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全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全区、全市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加强对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汛期期间要不定期进行拉网式排查;加强对管道燃气、瓶装气存储、使用环节的安全检查;督促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小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疏散通道的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对排查出的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要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充分发挥12350举报投诉热线,以及119、96119消防举报电话和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通过开通微信、短信等网络举报平台,动员组织企业及项目从业人员、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相关网络举报平台,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实践。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主动作为,成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领导小组,紧扣活动主题,制定本地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各项活动。
(二)加强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本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媒体作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基层活动,在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报道活动情况,在城市公园、建筑工地、住宅小区等区域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强化贯彻落实,有序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部署,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与当前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要重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各类活动,有效提升活动实施效果。
(四)及时进行总结,按时上报材料。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信息跟踪,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提炼特色做法。于2021年7月2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要求1920dpi×1080dpi,格式为MP4)、照片资料(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920dpi×1080dpi,格式为JPG)报送至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各单位报送的活动总结要简明扼要,既要包括典型亮点、经验要点,又有具体数字、活动照片等。
联系人:卓敦强;联系电话:0775-2672828(兼传真),工作邮箱:ylzjwjgk@163.com。
附件: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实施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