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水利局对岑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关于波塘镇新廉村沙场危害道路安全问题”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4139094
岑溪市水利局对岑溪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关于波塘镇新廉村沙场危害道路安全问题”的答复
你提出的“关于波塘镇新廉村沙场危害道路安全问题"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你所反映新廉村存在的两个沙场,其实是一个采砂场的2个采砂点,属于岑溪市河道采砂黄华河第七标段。该标段的采砂权经岑溪市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公开拍卖合法取得,由岑溪市中胜新型墙体建材有限公司竞拍所得,公司法人代表为覃志君。开采范围为波塘新廉至波塘都目电站上游200米处(禁采区除外)。河砂开采合同有效期为两年,即2018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止。由于是合法取得,直接取缔新廉村该采砂场的建议我局不予采纳。
二、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我局强调砂场管理员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关于运砂车辆运输、道路设置减速带、环境污染、生活用电等问题不属我局职责管理范围,建议由有关职能部门答复,我局将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河道采砂安全管理工作。
岑溪市水利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