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港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法宝引证码】CLI.14.7932264
- 制定机关: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 快速聚焦: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港南交函〔2024〕19号
- 公布年份:2024.06.19
- 实施日期:2024.06.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港南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港南交函〔2024〕19号
梁美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宽何平村至震华村路段硬化"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该道路当前无计划修建,待下一批加宽道路申报时,我局将把该道路列入申报,获得补助后尽快对该道路进行维修加固。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