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供销发(2019)122号
【法宝引证码】CLI.14.3575733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 发文字号:桂供销发[2019]122号
- 公布年份:2019.04.30
- 实施日期:2019.04.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供销发(2019)12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桂供销发[2019]122号
各市供销合作社,区联社各处室,机关服务中心,各直属企业、院校: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19〕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