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市水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6827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全市水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路客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吸取近期不断发生的险情事故教训,更好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交水规〔2020〕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水运安全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职责,严格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加强对企业经营资质及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企业安全资质跟踪管理力度,严格按照船检规范开展船舶及其设施检验,严把船舶技术质量关。要督促水路客运企业、港口客运经营人、渡口运营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加大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客运实名制管理和安全检查,严禁超载航行。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意识。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近年来发生的险情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结合本地实际,教育和警醒广大从业人员遵章守纪,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和航行操作规程,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加强信息报送。
各单位分阶段报送水路客运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至我局,分别于每年6月28日前报送年中总结、12月28日前报送年度总结。我局将对各单位落实水路客运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联系人及电话:陈惠军,0772-4270858;陶权坤,0772-4227208;邮箱地址:lbsjtjajk@163.com。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全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略)
2.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客运安全管理的通知(略)
来宾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13日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