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快速聚焦: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年份:2021.07.06
- 实施日期:2021.07.0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现将《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6日
为进一步宣传食品抽检知识,解读监管工作措施,科学回应公众对食品抽检的关切,切实高效有序做好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市监食检〔2020〕86号)有关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你点我检”是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提出的抽检品种及抽检场所,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的一项服务活动。各地可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征集“你点我检”抽检品种、抽检场所等。届时,可邀请消费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活动。通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不断创新“点”的方式,放大“检”的声势,拓宽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食品抽检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宣传推广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消费者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享共治,充分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质量提升的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安排
本次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聚焦百姓生活密切相关,量大面广,问题多发频发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建议,适当延伸服务活动触角,拓宽服务活动领域,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持续推进)。开展宣传投票,征集公众意见活动,通过在河池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发布“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活动通告,采取线上线下问卷调查方式,由公众在公布的问卷调查表(详见附件)中选择关注的抽检品种和抽检场所进行投票。(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科技信息科配合)
(二)统计确定食品抽检重点(持续推进)。根据投票情况,阶段性地进行叠加统计分析,“得票率”排名前10位的抽检品种和抽检场所作为下一步实施食品抽检工作的重点。届时,可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监督投票统计,并及时宣传相关活动进展情况。(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三)制定实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持续推进)。紧盯重点,为更大程度满足消费者对食品抽检的个性化合理需求,聚焦阶段性统计确定的食品抽检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在中国-东盟两会、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庆活动时段,适时制定实施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并对美团、兴盛、优选等电商社区团购平台等新兴业态首次实施“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严格抽样检验过程,届时,可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见证抽样过程,并督促承检机构科学,公正出具检验报告,汇总检验结果信息,及时送达检验结果,录入国抽信息系统。必要时,结合实际,适时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参与活动,以扩大阳光操作、科学检验的社会知晓度。(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网消科、食品生产科、食品经营科、食品餐饮科牵头,市质检所、食品药品检验所,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服务进超市、农贸市场专项活动(9月底前完成)。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服务进超市、农贸市场专项活动,活动现场为市民送达的食品进行现场免费快速检验,并告知结果信息。(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科牵头,河池质检所配合)
(五)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服务进校园专项活动(9月底前完成)。结合2021年河池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服务进校园专项活动,活动现场为学校送达的食品进行现场免费快速检验,并告知结果信息。(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科牵头,河池质检所配合)
(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进社区专项活动(10月底前完成)。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进社区专项活动,广泛征集社区民众对食品抽检关注的重点品种和重点场所。(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配合)
(七)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进乡村(少数民族聚居区)系列服务专项活动(11月底前完成)。深入我局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环江县驯乐乡平莫村、大吉村有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进乡村(少数民族聚居区)系列服务专项活动。进一步倾听基层少数民族民众对食品抽检工作的呼声和需求,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进乡村宣传推介活动,为各族民众送达的农副产品免费提供“我为群众办实事-你送我检”现场快速检测服务,并对民族特色农产品开展专项风险监测。(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科牵头,河池质检所配合)
(八)开展媒体开放日“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公益抽检专项活动(11月底前完成)。在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21年媒体开放日的同时,统筹开展媒体开放日“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公益抽检专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调查问卷,广泛征集新闻界人士对食品抽检工作关注的重点,及时组织公益性专项抽检,出具结果,并向社会公布。(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经营科牵头,信息中心、河池食品药品检验所、河池质检所配合)
(九)主动公布有关结果信息(持续推进)。全面汇总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服务活动中的检验结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时效度”的原则,及时发布相关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并通过科普小视频及消费提示等形式权威解读食品安全风险。(责任部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你点我检”服务活动,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核查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对“你点我检”服务活动中检出的不合格食品,各县(区)局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召回不合格食品,扎实有效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局应在本级官网同步转载市局有关活动通告,以增强宣传力度,并参照河池市市场监管局的做法,开展本级相关活动,并对此次“你点我检”服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情况及时报送市局,相关工作年度总结请于12月30日前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河池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抽检监测科),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峰,0778-2085801;邮箱:hccpzlk@163.com。
附件: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问卷调查表
附件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检”实践服务活动问卷调查表
序号 | 抽检品种(至少勾选5种) | 抽检地点(至少勾选5个) |
1 | 大米 是□ 否□ | 农贸市场 是□ 否□ |
2 | 食用植物油 是 否□ | 批发市场 是□ 否□ |
3 | 猪肉 是□ 否□ | 商场 是□ 否□ |
4 | 鸡肉 是□ 否□ | 菜市场 是□ 否□ |
5 | 鸭肉 是□ 否□ | 大型连锁超市 是□ 否□ |
6 | 牛肉 是□ 否□ | 小超市 是□ 否□ |
7 | 淡水鱼 是□ 否□ | 小食杂店 是□ 否□ |
8 | 海水鱼 是□ 否□ | 特大型餐馆 是□ 否□ |
9 | 鸡蛋 是□ 否□ | 大型餐馆 是□ 否□ |
10 | 液体乳 是□ 否□ | 中型餐馆 是□ 否□ |
11 | 绿叶蔬菜 是□ 否□ | 小型餐馆 是□ 否□ |
12 | 瓜类蔬菜 是□ 否□ | 机关食堂 是□ 否□ |
13 | 荔枝 是□ 否□ | 学校/托幼食堂 是□ 否□ |
14 | 芒果 是□ 否□ | 企事业单位食堂 是□ 否□ |
15 | 葡萄 是□ 否□ | 建筑工地食堂 是□ 否□ |
16 | 香蕉 是□ 否□ | 小吃店 是□ 否□ |
17 | 西瓜 是□ 否□ | 快餐店 是□ 否□ |
18 | 饮料 是□ 否□ | 饮品店 是□ 否□ |
19 | 糕点 是□ 否□ |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是□ 否□ |
20 | 炒货及坚果食品是□ 否□ | 中央厨房 是□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