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广西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的批复
【法宝引证码】CLI.14.2195224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字号:桂工信综合函[2015]558号
- 公布年份:2015.04.15
- 实施日期:2015.04.1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广西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的批复
桂工信综合函[2015]558号
广西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筹备组:
报来《关于成立广西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列》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有关政策规定,经我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成立广西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行业协会。朱志贤为法定代表人并任协会会长。请你们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批准同意成立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自治区民政厅办理成立登记手续,并将办结结果报送我委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