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4207576
- 制定机关: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快速聚焦: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钦卫计委应急〔2018〕16号
- 公布年份:2018.12.03
- 实施日期:2018.12.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调整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卫计委应急〔2018〕16号)
直属各事业单位、市计生协会机关,本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决定对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源强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谢雍飞 市卫生计生委党组副书记
李 静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陈 晓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郑 琥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
宁明海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宋 芳 市卫生计生委副调研员
黄德明 市防艾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何雪玫 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科长
陈 粟 市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科科长
郑守良 市卫生计生委法制监督科科长
周 靖 市卫生计生委爱国卫生科科长
劳春红 市卫生计生委考核指导科科长
周小玲 市卫生计生委公共关系科科长
莫丛荣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周天恒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负责人
郄 静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审计科负责人
王远兰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科负责人
梁 慧 市卫生计生委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黄 冰 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科负责人
黄永财 市卫生计生委应急安全科负责人
何志成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杨永新 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基药科负责人
植 建 市卫生计生委防艾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党委政府、安委会、消安委和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签订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目标;健全完善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定期开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确保平安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应急安全科,陈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永财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钦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