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2023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473932
- 制定机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快速聚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 公布年份:2023.02.28
- 实施日期:2023.02.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2023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
自治区各参保单位: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结合2022年自治区本级工伤事故和全区安全事故、职业病等发生情况,确定2023年自治区本级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采矿业,服务业,制造业,危险化学品行业。
现予以公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2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