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南区2021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南区2021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钦南政办电[2021]3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丽光场,区直及驻钦南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南区2021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2月26日
钦南区2021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保障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完成我区今年粮食生产任务,为切实抓好早造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明确任务底线,以稳粮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策激励效应,调动各类粮食生产主体的种粮积极性,加强服务指导,加快撂荒耕地治理和恢复双季稻生产,增加粮食播种面积,确保我区粮食生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全区计划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0万亩,粮食产量14.5万吨,其中早稻播种面积10.6万亩。各镇(场、街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重点工作
(一)压实工作责任,落实目标任务。为了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稳定早稻播种面积,确保夏粮丰收。各有关部门、各镇(场、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工作,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早稻生产工作的领导,抓紧抓实抓细各项措施。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制定相应措施。要将早稻生产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村、到地块,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则种,确保完成今年的生产目标任务。同时要抢抓农时季节,迅速掀起早稻生产高潮,确保在3月10日前播完种,4月10日前插完秧,为全年粮食生产争取主动。
(二)打造镇村示范,遏制耕地抛荒。各镇(场、街道)要结合实际开展早稻示范点创建工作,黄屋屯、康熙岭、尖山、沙埠、大番坡、犀牛脚、东场、久隆等镇(街道)分别要创建1—2个示范点。通过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区早稻生产。重点抓好主要公路沿线两旁200米可视范围内丢荒农田灭荒治理,恢复双季稻粮食生产。
1.公路沿线灭荒治理:重点抓好主要公路沿线两旁丢荒农田灭荒治理,恢复粮食生产。包括:南北高速公路两旁的黄屋屯镇、康熙岭镇、沙埠镇、尖山街道;钦州至大直二级公路两旁的黄屋屯镇;钦州至防城二级公路两旁的康熙岭镇;钦陆一级公路两旁的久隆镇、沙埠镇;久隆至大垌二级路两旁的久隆镇;南宁至北海二级公路两旁的那丽镇、东场镇;钦犀公路两旁的大番坡镇、东场镇、犀牛脚镇;滨海公路两旁的犀牛脚镇白路村至炮台村;钦港公路两旁的大番坡镇;北部湾大道两旁的尖山街道、大番坡镇;扬帆大道两旁的沙埠镇、大番坡镇。
2.重点村灭荒治理:重点抓好沙埠镇田寮村委、久隆镇水铺村委、东场镇上寮村委、黄屋屯镇屯显村委、屯光村委、圩埠村委重点区域进行灭荒治理,以点带面恢复早造粮食生产。
3.各镇(场、街道)要积极动员,采取整合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撂荒耕地复种,推动村民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粮食加工企业等生产主体发展规模化推动早造粮食生产。对于水利条件不具备的田块,及时调整种植模式,提倡种植旱稻、玉米等旱粮作物或其它经济作物,确保耕地不撂荒。
(三)加大政策宣传,落实补贴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生产各项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鼓励引导各农业企业、种植合作社、种粮大户等规模化经营主体参与恢复早稻生产。用足用活粮食补贴,重点补助早稻补贴,细化各项政策的实施方案,体现“谁种粮谁受益"“多种粮多受益"原则。强化政策宣传,分类分档优先支持各类生产主体开展灭荒治理,发展规模化粮食生产。严格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审核,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坚决予以核减。
(四)强化服务指导,抓好春耕工作。加强季节性丢荒耕地的灭荒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生产主体在土地集中流转、代耕代种、农业用水基础设施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做好农资供应、农机服务、农技指导、政策扶持等方面的服务指导工作,确保早稻水稻生产不误农时,粮食丰产丰收。要密切关注灾害性农业气象,及早做好防灾抗灾应急准备,做好寒潮霜冻、干旱等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开展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工作。
(五)改善生产条件,确保春耕用水。落实水利是农业命脉,建立和完善水库作为农业生产用水保障方面的制度,确保水库正常蓄水,按需放水。要及时疏通和维修病险干渠,加快除险加固竣工项目验收,恢复灌区灌溉条件,确保农业生产正常用水。要落实全区16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和管护责任,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保障措施
(一)统筹补贴资金。
1.种子补助360万元,其中从今年稻谷补贴资金中安排经费250万元,本级财政安排资金110万元。重点对公路沿线灭荒治理的早造种植水稻、玉米种子进行补贴,计划补贴面积30000亩,种植水稻每亩补贴种子2公斤,种植玉米每亩补贴种子2公斤,补贴玉米种子只能用于公路沿线水田种植。(30000亩×2公斤/亩×60元/公斤=3600000元)
2.统筹整合自治区资金112万元,对2021年早稻种植进行补贴。育秧补助(包括直播):按大田补贴最高不超过40元/亩,优先用于早稻育秧补助,其余用于机械收获补贴,补贴标准:20元/亩。
(二)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区委、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及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的钦南区2021年早稻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供销社,以及各镇人民政府(丽光场、街道办事处)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抓好相关工作。同时成立区早稻生产工作专班,区委、区人民政府领导挂点,区直单位联镇包村。各镇(场、街道)要相应制定2021年早稻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压紧压实镇、村两级工作责任。落实镇(场、街道)领导干部包片、镇干部职工包村、村干部包户,确保层层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镇(场、街道)安排专人收集各村(社区)粮食生产进度和镇(场、街道)推进落实早稻生产的所采取的行动措施,报镇(场、街道)主要领导审核,镇人民政府(丽光场、街道办事处)盖章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邮箱:qnnysc@163.com),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区委、区人民政府。4月10日前,根据早稻进度一周一调度。
(四)严格工作考核。组织开展区对镇(场、街道)、镇(场、街道)对村(社区)进行工作督查,主要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检查,发现严重虚报进度、工作推进慢的,由区委农办向相关镇(场、街道)发提醒函或督办函限期整改。把稳定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并提高权重;建立问责机制,对种植面积下降的镇(场、街道)由区领导约谈镇(场、街道)主要领导,对种植面积下降的村(社区)由镇(场、街道)领导约谈,对问题严重者予以问责。
附件:
1.钦南区2021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钦南区2021年各镇(场、街道)粮食生产任务表.xlsx
附件1
钦南区2021年早造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宏昌区委副书记
杨俊副区长
副组长:黎良宇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蒙福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庆永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员:庄庆友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林潮华区财政局局长
陆毅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朱政区水利局局长
裴强廷区统计局局长
莫然婷区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梁日建区供销社主任
李进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冯传春沙埠镇镇长
李茂华康熙岭镇镇长
邓享流黄屋屯镇镇长
黄家乾犀牛脚镇镇长
贾聚华东场镇镇长
马长武大番坡镇镇长
稂宁久隆镇镇长
张元思那丽镇镇长
周佳钿那彭镇镇长
刘艳阳那思镇镇长
苏德信尖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道山丽光华侨农场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