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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宝引证码】CLI.14.6591866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梧长交发〔2022〕3号


各镇交通站(街道办交通股)、局相关股室:

  为加强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现将《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4日

  

  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梧州市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市和富裕、宜居、开放、文明梧州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

  (一)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动行业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收看《生命重于泰山》安全生产专题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纳入年度的教育培训内容。年内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二)扎实部署落实。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行业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扎实推动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落地见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方案。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三)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突出主要领导牵头作用,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和履责规范,推进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法,配合市级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实施以安全为主导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足额保证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投入。综合运用巡查、约谈、通报、挂牌督办、曝光等手段,督促事故(险情)多发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执法。制定《梧州市长洲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加大对发现重大问题隐患的曝光力度。推动《安全生产法》有效实施,强化行业安全执法与司法衔接。厘清行业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和有关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开展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强化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素养。

  二、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

  (六)全力保障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抓好春运、冬奥会、全国两会、“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第十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汛期、国庆、党的二十大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认真汲取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强化形势研判,做好预警预防,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现场安全监管,督促行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七)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季节性风险,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推动安全生产由隐患治理向风险管控转型,推进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张图"。推动各相关单位建立各级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5个清单",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等“四个机制"。

  (八)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持续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督促企业落实动态隐患排查整治“两清单",明确治理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未按督办要求整改重大隐患,或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

  三、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九)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落实细化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梧州市关于巩固提升任务方案,持续推进“两清单",加强经验典型宣传,继续推进集中攻坚任务落实落地。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及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补齐行业安全生产短板。总结固化三年行动成果经验,推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建立完善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农村客运服务供给,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需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辖区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治理,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电子化。研究推动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开展新业态协同监管,督促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公司依法合规开展经营。

  (十一)强化公路安全监管。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持续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常态化监管。提升公路养护和管理水平,管控公路安全风险。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

  (十二)强化水路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农村圩运渡船监管,严禁超载、客货混载、超核定抗风等级航行。落实渡运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渡口安全保障水平。

  (十三)强化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持续推动公路铁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全覆盖。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压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多元化投资项目安全监管。开展公路水运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和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检查,加大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力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建立劳务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加强工程项目对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降低对工程建设影响,确保施工驻地和作业场地安全。

  四、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十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提升行业应急预案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防汛抢险救灾能力,建立健全“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落实汛期隐患问题整改,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完善防汛物资储备。

  (十五)提升客货运车辆技术安全管理水平。按照“政策引导、市场驱动、系统推进"的原则,推进客货运车辆安装车辆智能视频监控装置、主动防碰撞系统、全景环视影像安全驾驶辅助和语音提示系统、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提升客货运车辆技术安全水平。

  (十六)提升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在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的基础上,开展通村(屯)道路安全隐患治理,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等级。科学编制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年度建设计划。持续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摸清我区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隐患现状,提升公路水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治能力。

  (十七)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将行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行业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将食品安全纳入行业(单位)监督范围,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道路、水路交通运力保障。在客货运枢纽场站等场所推进“名厨亮灶"建设。开展食品安全教育,营造行业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十八)全面开展爱国卫生和防艾工作。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客运站、火车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厕所环境整治。积极组织开展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强化防艾教育,积极开展集中宣传,建立健全防艾长效机制。

  (十九)加强行业消防领域安全整治。落实行业消防责任,以行业重点监管领域为重点,围绕交通建设工程、长途客运、旅游包车、船舶、客运场站、“两客一危"及货物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重点场所,及时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防自救知识,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十)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等燃气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严格规范开展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组织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联合检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加大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安全、应急处置等知识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安全防范意识。

  (二十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培育交通安全特色文化。深入开展平安交通文化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出行、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改善交通安全环境、创新交通安全技术的先进典型。

  五、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

  (二十二)提高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进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推动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保尽保",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二十三)推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加强社会公众监督,根据工作要求,畅通社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将行政处罚、安全生产事故等纳入行业信用信息范围,依据信用情况实施行业差异化监管,强化信用在市场准入、资质(格)审核、招投标等方面的结果应用。

  六、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二十四)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全面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持续开展暗访暗查,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持续强化常态化联防联控措施。严防水路口岸疫情输入,牢牢守住第一道防线。要严格督促各汽车客运站、各客运渡头针对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站场的通风消毒,严防疫情在我区交通运输领域出现传播。分析研究收集汇总的突出问题,研究政策措施储备,完善工作指南或实施方案,研究汇总各有关单位的处置案例、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调整应急处置预案。

  (二十五)做好局部聚集性疫情应对。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时,要激活并保持疫情指挥体系高效运转,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立足“封、保、解"各阶段特点,抓住重点,采取果断处置措施。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传播。按照属地党委政府作出的工作部署,会同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对运输工具和通道采取管控措施,暂停提供公共交通服务,限制人员、车辆向周边地区流动,切断疫情传播渠道。提供应急运输保障。保障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人员和重要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有序恢复交通。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分区分级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为复工复产提供保障。阶段疫情形势平稳后,对阶段防控措施进行小结,总结经验,堵塞漏洞,推广经验。